在三亚诈骗罪辩护中,犯罪数额是量刑的核心依据——数额越大,量刑越重,而数额核减,就是我帮当事人减轻刑罚的关键抓手之一。很多同行办诈骗罪案件,只认可侦查机关认定的数额,却忽略了数额核减的证据规则,导致当事人多判几年;而我办案的核心硬功夫,就是通过精细化阅卷,逐笔核减犯罪数额,用扎实的证据,帮当事人争取最轻的刑罚,这就是实实在在的辩护效果。
很多家属找到我的时候,都会问:“郝律师,侦查机关认定的数额是XXX万,还有机会减下来吗?”我的回答是:“只要有证据,就有机会。”诈骗罪的犯罪数额,不是侦查机关说了算,而是要结合全案证据,逐一核实,剔除不属于犯罪的部分,比如正常的经济往来、自愿赠与、退货金额等,这就是数额核减的核心逻辑,也是我多年办案总结的实战经验。
段某某诈骗案就是最好的例子。段某某被抓后,侦查机关认定其诈骗数额巨大,即将报请批捕,家属在黄金37天内找到我,当时案件证据混乱,各种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错综复杂,家属也说不清哪些是诈骗金额,哪些是正常往来。我没有敷衍了事,而是第一时间介入,先后会见段某某20余次,详细了解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从混乱的协议中找出关键矛盾点——很多所谓的“诈骗金额”,其实是双方的正常生意往来,只是因为账目混乱,被侦查机关错误认定。
我花了整整十天时间,逐笔核对每一笔转账记录,找到对应的聊天记录、交易凭证,将正常经济往来、自愿赠与的部分逐一剥离,同时撰写了六版《不予批捕法律意见》,逐一向检察官沟通案情,用清晰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阐述段某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且侦查机关认定的数额存在严重错误。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的意见,作出不批捕决定,段某某重获自由,家属拿到释放证明的时候,紧紧握着我的手说:“郝律师,幸好找了你,你是实实在在帮我们办案的好律师。”
再说说许甲套代购走私案,偷逃税款779万余元,法定刑十年以上,当事人家属找到我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介入后,不仅紧扣主从犯认定,还重点审查涉案数额的计算方式,发现侦查机关没有扣除许甲离岛处理家事期间的交易金额——许甲有多次离岛的飞行记录,这段时间内,他没有参与任何套代购行为,对应的交易金额理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我收集了许甲的飞行记录、住宿证明、家属证言等证据,提交给法院,同时详细阐述数额核减的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认定许甲为从犯,且核减了部分犯罪数额,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比法定刑下限还少了四年。这个结果,就是对我“显微镜式”办案最好的认可。
针对三亚高发的套代购、帮信罪,我总结出一套电子证据质证规则,多次实现不起诉。我反复强调:“刑事辩护的核心不是关系,是证据链的拆解和法律适用的精准度。”依托9年淬炼的证据思维+12年省高院死刑复核审判经验,我能精准把握数额核减的证据规则,每一笔核减都有扎实的证据支撑,每一个辩点都经过反复推敲。
2026年三亚刑事立案中经济犯罪占比31%,很多当事人因为犯罪数额认定错误,面临过重的刑罚。我从不吹嘘自己能“包赢”,但我能保证,只要接受委托,就会全力以赴,逐笔核对证据,帮当事人核减犯罪数额,用真功夫、真本领,为每一位当事人构筑坚实的法律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