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物品价值鉴定注意事项(权威版)

2026/03/21 22:01:34 查看6次 来源:闫律师律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物品价值鉴定注意事项(权威版)

依据:《刑法》第 312 条、法释〔2025〕13 号(2025.8.26 施行)、《价格认定规则》《价格认定行为规范》

一、价值计算核心依据(司法解释明确规则)

1. 时间基准(必须严格执行)

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的价值为准收购 / 代为销售价高于实际价值的,按交易价计算多次实施未经处理的,数额累计计算

2. 不同类型财物计算口径

货币 / 有价证券:按票面金额、收赃时汇率 / 市值计算有交易记录:优先按实际交易价(收赃 / 销赃价)认定无交易 / 灭失:委托价格认定机构按行为时市场中等价评估特殊财物(文物、奢侈品、矿产品、机动车):按专门鉴定规则 + 市场法 / 成本法 / 收益法综合认定

二、鉴定 / 价格认定 实务注意事项(律师 / 办案必查)

(一)委托与程序合法性(一票否决项)

主体合法:必须由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定机构出具,非社会评估机构委托规范:办案机关书面委托,载明标的、时间、用途、权属、状况实物查验:有条件必须实物勘验 / 拍照 / 录像并记录;未查验直接出结论不得采信文书合规:结论书需有机构公章、人员签字、日期、限定条件;依法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复核权过程留痕:查验、市场调查、内部审议、沟通记录全程留痕

(二)鉴定方法与依据(科学严谨要求)

方法适配流通品:优先市场法(3 个以上可比实例)专用 / 稀缺品:成本法 / 收益法;艺术品 / 奢侈品:专家咨询 + 市场询价矿产品:按行为时当地市场公允价 / 结算价,结合品位、数量、运距计算依据有效:必须适用现行《价格认定规则》,不得引用已废止规范数据真实:市场调查样本真实、充分、与标的同期同地;不得用事后价格倒推

(三)标的与前提审查(避免错鉴)

标的同一性:确认鉴定物品确系本案赃物,排除替换、混同状况准确:记录新旧、成色、瑕疵、功能;灭失物需有上游犯罪证据佐证规格、数量权属清晰:排除合法财产、善意取得、共有份额;仅认定犯罪所得部分限定条件:结论书需载明假设前提、适用范围、有效期;超出限定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四)证据审查与质证要点(律师辩护重点)

排除非法结论:无实物查验、程序违法、方法错误、依据失效、未送达的,坚决申请排除数额抗辩:交易价低于评估价的,主张按交易价认定;无充分依据的,申请重新认定 / 复核时间节点:以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不得以上游犯罪时 / 案发时代替累计规则:已行政处罚、已过追诉时效的数额不得累计特殊财物:文物、奢侈品、矿产品等必须专门鉴定,不得按普通物品估价

(五)常见风险与防范

禁止:用进货价 / 成本价替代市场价;用事后价格倒推;无依据估算必做:同步固定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实物照片、勘验笔录;及时申请复核 / 重新鉴定(收到结论 15 日内)辩护: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可大幅降低量刑;近亲属间、初犯偶犯、情节轻微可争取不起诉 / 免罚

三、律师实务提示

价值认定直接决定入罪 / 出罪、量刑档次,是本案核心辩护点对鉴定结论全面程序 + 实体审查,发现问题立即申请重新认定、复核、排除积极收集交易价、市场询价、同类判例,形成数额抗辩证据链区分犯罪所得与合法收益,避免数额扩大化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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