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量刑标准( 权威版)

2026/03/21 22:07:52 查看5次 来源:闫律师律师

诈骗罪量刑标准( 权威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 号,现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司法意见。

一、法定量刑幅度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数额认定标准

1. 数额较大: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2. 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 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三、从重处罚情形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严惩处:

1.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四、情节加重认定

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五、电信网络诈骗特别规定

1. 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适用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

2.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数量达到上述标准十倍以上的,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六、未遂与共犯

1.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2. 事前通谋,为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七、从宽处理规则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 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 被害人谅解的;

5.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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