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去年的办案总结,我看到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的最后,有这么一句附注:扣押的手机等随身物品已发还。这句看似程序性的话,背后其实藏着很多当事人共同的困惑——既然人都取保出来了,为什么我的手机还不能拿回来?
这个问题,尤其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这类案件里,问得最多。很多当事人以为,取保候审解除,人恢复了自由,被扣的东西自然也该“完璧归赵”。但实际情况,往往不是这样。
为什么取保候审解除,不等于手机能取回?
这得先弄清楚取保候审到底是个什么性质。它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更,从羁押状态变更为相对自由的状态。它的“解除”,只是意味着办案机关认为,在当前阶段,没有继续对你采取这种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必要了。
但这绝不等于案件的终结。诉讼程序——侦查、审查起诉甚至审判——很可能还在继续往前走。手机如果被认定为作案工具,比如用来上传、管理、收款的那部设备,那它就依然是案件中的重要证据。在案子没最后定性、判决没生效之前,办案机关依法继续扣押,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我办过一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案子,当事人张先生被取保后,每隔一段时间就去问一次手机的事。他很不理解:“我都没事了,手机还不能还我吗?”其实,他的案件刚刚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手机里的聊天记录、转账流水都是核心证据,这个时候是绝无可能发还的。所以,取保候审解除,只是解除了对你的“人”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对“物”的扣押。
什么情况下,被扣的手机才能真正取回?
关键,在于区分两种“解除”。一种是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解除,另一种是整个刑事案件的“解除”或终结。我们心心念念能拿回手机的时刻,指的必须是后者。
具体来说,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做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第二,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者证据不足,做出了法定不起诉或存疑不起诉的决定。第三,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作出了生效的无罪判决。只有在这些标志着案件实质性终结的法律文书出具后,扣押物品的合法性基础才消失。
但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如果手机被明确认定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也就是犯罪工具,那么即便案件终结,根据法律规定,它也应当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而不是发还。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专门用于作案的手机、电脑,被没收的概率是极高的。
所以,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比纠结“什么时候能拿回手机”更重要的问题是,厘清这部手机在案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整个案件的最终走向。是争取一个不起诉的结果,还是为了一部可能被没收的手机的价值去博弈,这需要专业的权衡。
说到底,刑事案件中,任何财物的扣押与发还,都不是孤立的事件,它紧紧绑定着案件本身的命运。人恢复自由,是第一步;案结事了,才是终点。在这个过程中,一部被扣的手机,就像一块指针,它的动向,默默指示着案件走向的深水区。
如果你也面临类似情况,不确定被扣押的财物最终会如何处理,或者对案件的后续程序感到迷茫,可以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现阶段的重心应该放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