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当事人咨询,说他在赌博平台拿到的返佣,又全部输回给平台了。既然钱都输光了,是不是就不用退赃了? 这个问题背后,其实是一个很多人容易陷入的法律认知误区。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为什么平台的“返佣”和你自己的“损失”,在法律上是两笔完全不同的账。
返佣是“债”,不是“债”可以抵
我理解当事人的想法,总觉得“钱从我手里过了一遍又回来了”,好像扯平了。但法律的看法不是这样的。它看的是每一笔钱的性质和来源。
赌博平台给你的返佣,在法律上叫做“违法所得”。这笔钱的本质,是你为平台招揽赌客、维持经营所提供的“服务”对价。它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而你自己在赌博中输掉的钱,无论是最初的本金,还是后来用返佣去投注的,那都只是你的个人财产损失。
一个是有明确法律定性的“违法所得”,需要被国家追缴;一个是个人参与的违法活动导致的“财产损失”,只能自行承担。这两者在性质上泾渭分明,就像油和水,没法混为一谈,更不可能在计算退赃数额时互相冲抵。
钱花完了,就不用退了吗?
很多当事人还有另一个困惑:就算要退,可返佣的钱我已经花掉了,或者像开头说的,又输回去了,难道还要自己掏腰包去退?
答案是:是的,需要退,而且与你后来怎么处理这笔钱无关。
司法实践中,判断你是否需要退赃,核心标准是你是否“实际取得”了这笔违法所得。只要你确实拿到了这笔钱,无论你之后是拿去消费、投资,还是赌博输光,都无法改变你曾经“取得”并“占有”过这笔非法利益的事实。后续的用途和盈亏结果,不影响这笔钱最初的违法性质,自然也不能成为免除退赃责任的理由。
这种想法在法庭上很常见,但把它当作理由提出来,往往效果适得其反。它不但不能减轻责任,还可能被误解为你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或者在“认罪悔罪”的态度上打了折扣,从而对量刑产生不利影响。
盲目退与拒不退,可能都是错
知道了必须要退,下一个问题就是:怎么退?这里面的讲究其实很多。
首先,退赃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主动、及时、足额地退赃,是向办案机关展现真诚悔罪态度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相反,如果错误地坚持“不用退”或者“没钱退”的主张,则可能导致从重处理的后果。
但“要退”不等于“盲目退”。在我处理过的案件里,遇到过不少关于涉案财物金额认定有争议的情况。比如,返佣的具体数额如何计算?哪些是合法收入,哪些是非法所得?有时候,一笔复杂的资金流水需要专业的梳理和辩护。
盲目的、不加甄别的全部认下并退赃,可能会让当事人承担了不该承担的部分;而因为惧怕或误解,对应该退的部分也坚决不退,又会错失争取从宽的机会。刑事案件最怕的,就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凭着感觉走出关键的一步。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问题,感到不确定,不妨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理清哪一部分金额的性质,再谈下一步的策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