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濒危物种贸易刑事风险新变化

2026/03/24 10:34:32 查看10次 来源:叶斌律师

最近在整理案卷时,我看到一份关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案件材料。这让我想起,很多从事相关行业的朋友,可能还没完全意识到,一些国际贸易规则的调整,正在悄然改变国内刑事风险的边界。特别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修订案,它带来的变化,直接关系到一些行为的罪与非罪、刑期的轻与重。

新增物种:从“常见”到“涉刑”的界限

这次修订一个最直接的变化,就是一大批以前可能被视为“常见”的物种,被首次列入了公约附录II。这意味着它们受到了国际贸易的严格管制。比如一些特定的树懒、鲨鱼、海参等物种。在2027年6月5日之前,还有一个缓冲期,相关贸易行为不会因为这次修订而直接触发刑事风险。但缓冲期一过,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无论是跨境买卖,还是在国内进行运输、收购、出售,只要涉及这些新增物种,又没有取得国家濒管部门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就可能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于相关行业的从业者来说,现在正是梳理库存、调整经营方向、进行合规规划的关键窗口期。很多当事人直到被采取强制措施,才恍然大悟自己经营的“普通货品”已经变成了法律上的“敏感物品”。

保护升级:量刑档次可能直接跳档

比新增更值得警惕的,是保护等级的提升。这次有13个物种从附录II升级到了附录I。在法律实践中,这不仅仅是名单上的变动。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涉案动物的价值核算标准与保护级别直接挂钩。附录I物种的基准价值通常是附录II物种的两倍。这带来的连锁反应是致命的:以前涉案价值达不到立案追诉标准的行为,升级后可能就达到了;以前量刑在五年以下的,升级后价值核算出来,刑期可能就直接跃升到五年以上。像一些高端爬宠、特定的鸟类和哺乳动物,以及全部的鲸鲨,都在此次升级之列。我们办理过不少涉及异宠交易的案子,当事人家属最初往往觉得“就是养个宠物”,完全没意识到其背后的刑事风险等级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升级,让一些原本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交易,风险陡然加剧。

规则明确:执法依据更清晰,辩护空间更聚焦

此次修订还细化了很多附录注释,让一些模糊地带变得清晰。例如,对于高鼻羚羊角,现在明确除了符合极严格条件的哈萨克斯坦原产整角外,其他所有来源、包括粉末和制品,商业贸易全面禁止。再比如非洲象牙,规则进一步收紧,明确了只有极个别情况下的例外。这些注释的修订,相当于给执法机关提供了更精确的“尺子”。从辩护角度看,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在于,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更明确,狡辩的空间被压缩;机遇在于,律师和当事人可以更清晰地判断自身行为是否落入“豁免情形”或“例外条件”,辩护的焦点可以更早地集中在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违反国家规定”这一核心要件上。同时,部分物种学名的更新,也有助于统一司法鉴定标准,减少因分类学争议导致的同案不同判现象。

总的来说,这次公约附录的修订,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国际社会和国内法律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网正在织得更密、更严。它不是在制造新的罪名,而是在既有刑法框架下,调整了“违反国家规定”这一前提的具体内涵和范围。对于身处相关行业的朋友而言,忽视这种变化,就等于在不知情中走进了雷区。刑事风险防控,前置的合规审查远比事后的辩护更重要。如果你对自己的某项业务或收藏是否涉及这些新调整的物种存在疑虑,最好的方式是尽快依据最新的名录进行核查,厘清边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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