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们时,会带着一种困惑,甚至有些委屈。他们觉得,自己或家人的情况明明有可以解释的地方,为什么办案机关好像听不进去?难道公安、检察官、法官不懂法吗?
这个问题很现实。我想说的是,在法律这件事上,懂“理”和能把“理”说清楚,完全是两回事。一个案子,就像一幅拼图,办案机关最初拿到的,往往是报案人提供的那几块碎片,拼出来的画面自然是对当事人不利的。他们有没有责任去主动寻找其他碎片?理论上当然有。但在实践中,侦查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他们首要的任务是查明犯罪事实,搜集有罪证据。主动、全面地去搜集对嫌疑人有利的无罪、罪轻证据,这样的办案人员有,但确实不常见。
这就导致了一个局面:当案件材料移送到检察院时,检察官面前堆砌的,很可能是一面倒的、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人都有先入为主的倾向,检察官也是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专业的声音去呈现另一幅图景,去指出证据链的缺口,去解释行为背后的合理动机,那么司法天平在起步阶段就可能已经发生了倾斜。
这个声音,就是律师的工作。
沉默,是最糟糕的辩护策略
我做法官的时候,开庭最怕遇到一种情况:被告人从头到尾低着头,问什么都回答得含糊不清,或者干脆说“我不懂”、“我没话说”。而他的辩护律师,也只是简单重复“请求法庭从轻处理”,却说不出任何具体的理由和依据。
这种情况下,法官能依据什么来做出对你有利的判断呢?法庭只能依据已经摆在桌面上的、控方提交的那些证据来形成内心确信。如果你的故事、你的理由、你的苦衷没有被系统性地、有逻辑地呈现出来,那么在法律文书上,它们就等于不存在。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有一个误区,认为“清者自清”,或者害怕说多错多。但刑事诉讼不是等待真相自己浮出水面的过程,它是一个对抗性的程序。你的沉默,并不会被理解为无辜或老实,反而可能被解读为理屈词穷。司法机关需要听到双方的声音才能兼听则明,如果你不发出声音,那么回荡在法庭里的,就只剩下指控的一方。
专业的声音,如何被司法机关“听进去”
那么,律师具体怎么做,才能让办案机关愿意听、认真听呢?这绝不是靠拍桌子吵架,而是靠专业和策略。
首先,是视角的转换。律师的职责,就是从无罪、罪轻的角度去审视全案证据。办案机关看的是“有没有罪”,我们看的是“为什么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为什么应该从轻处罚”。我们会像侦探一样,去梳理每一份笔录的矛盾点,去审查每一份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去发现程序上的瑕疵。这些细节,当事人自己往往看不到,也说不清。
其次,是表达的方式。一份有理有据、逻辑清晰的《法律意见书》,远比当事人家属情绪激动的口头陈述要有力量得多。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或《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在审判阶段准备详实的辩护词和质证意见。这些专业的文书,是在用办案人员熟悉的“法律语言”进行对话,告诉他们:这里存在合理怀疑,那里的证据不足,这个情节依法应当从宽。
我自己从法官转型做律师,深知一个道理:法官、检察官都愿意看到扎实的论证。只要律师提出的观点于法有据、于理相符,他们一定会慎重考虑。因为办错案、瑕疵案,对他们而言也是巨大的压力。我们的工作,某种程度上是在帮助他们更全面、更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刑事案件的结果,常常在细节中决定。差之毫厘,可能就意味着当事人几个月、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人身自由,以及一个家庭命运的改变。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困境,感到孤立无援,不知道从何说起,那么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绝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当前最重要、最实际的一步。你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这个阶段,最紧要的事情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