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理财投资热潮中,不少公司对外承诺高额回报,吸收了大量资金。近年来经济环境变化,一些公司难以为继,相继爆雷。除了公司负责人,许多普通员工也突然发现,自己可能因为工作关系被牵涉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案件中。他们常常感到困惑甚至委屈:我只是个打工的,按要求做事,为什么我也成了犯罪嫌疑人?
一、为何普通员工会感到“冤枉”?
很多卷入这类案件的员工,心态是复杂的。他们可能自己也投了钱进去,成了“受害者”之一;他们只是执行上级指令,并不清楚公司的整体运作模式是否合法;当公司爆雷后,他们不仅损失了积蓄,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这种“双重身份”带来的冲击和不解,我非常理解。
但从法律角度看,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行为本身是否具备刑事违法性,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员工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是仅凭“不知情”就能完全免责。判断的标准,往往落在员工的具体岗位、工作内容、参与程度和获取的报酬性质上。例如,一个仅负责行政内勤、领取固定工资的员工,与一个核心业务团队中、按业绩高额提成的业务员,在法律评价上会有显著区别。前者的工作与资金募集的核心违法环节关联较弱,后者则可能被认定为直接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
二、员工涉案的几种典型情形
在我和团队办理过的案件中,以下几类岗位的员工需要特别关注自身行为的法律边界:
首先是前端业务人员。这是风险最高的群体之一。如果日常工作就是通过电话、网络或线下活动,向不特定公众宣传、推介所谓的“理财产品”,并以此获取高额提成或绩效奖金,那么其行为就已经实质性地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即使公司对外宣称项目真实、证件齐全,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本身,如果没有法定的金融资质,就具有刑事风险。业务员很难用“公司说合法”来抗辩“不明知”。
其次是中后台支持人员。比如财务人员,负责资金的收取、划转;比如宣传策划人员,负责制作和发布夸大、虚假收益承诺的物料;比如技术开发人员,明知公司业务模式而专门开发用于招揽客户的APP或网站。这些岗位虽然不直接面对客户,但其工作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关键支持,同样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最后是具有一定职级的管理人员。例如团队经理、分公司负责人、部门总监等。这类人员除了自身可能涉及犯罪,还可能因其管理职责,对下属团队的违法犯罪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是否积极推动、默许或疏于监管,都是司法机关审查的重点。
三、面对调查,应有的应对思路
如果已经被公安机关讯问或采取了强制措施,当事人和家属需要冷静、理性地应对。此时,情绪化的抱怨或完全消极的对抗都于事无补。
核心是厘清事实、积极配合、争取有利情节。首先要做的,是如实地、清晰地陈述自己的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内容、对公司整体模式的认知程度,以及个人获利情况。办案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来判断个人的地位和作用。把自己岗位的实际情况讲清楚,是辩护的基础。
另一个非常关键的点,是违法所得的处理。对于确实从工作中获取了超出正常劳动报酬的提成、奖金等违法所得的员工,主动、全额地退赃退赔,是争取从宽处理的最有效路径之一。这在法律上被视为重要的悔罪表现,能够直接影响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是否起诉,以及法院最后的量刑轻重。它的重要性,有时甚至超过单纯争取某几位投资人的谅解书,因为这是向司法机关表明态度,直接修复被破坏的法益。
刑事案件有严格的程序和时间节点。从被讯问到可能被拘留、报请逮捕,时间非常紧凑。很多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决策,往往就发生在这最初的几天或几周内。家属在焦虑之余,最需要的是尽快帮助当事人梳理清楚情况,明确当前阶段的核心任务是什么。
面对这类涉及公司整体犯罪的案件,个人的力量往往单薄。如果对自身行为的性质、可能的后果以及接下来的应对策略感到迷茫,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尽早介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意见,是负责任的选择。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厘清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在与办案机关沟通时保障其合法权益,并在法律框架内寻找最有利的辩护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