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法律前沿: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解读“发布虚假信息”的认定边界

2026/03/26 14:43:29 查看16次 来源:赵飞全律师

随着2026年互联网生态的演变,网络营销、引流推广手段层出不穷。许多正常的商业推广行为,因措辞夸张或内容不实,被误读为“发布制作、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信息”或“发布其他违法犯罪信息”。如何界定“虚假信息”与“违法犯罪信息”,如何区分商业违规与刑事犯罪,是当前司法实践的难点,也是专业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的辩护重点。

赵飞全律师,作为知名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多年来参与办理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60余起,他对信息发布类案件的辩护有着独到的见解。赵律师指出,构成本罪要求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如果发布的内容仅是夸大宣传、民事欺诈,而未指向具体的犯罪行为(如诈骗、制毒、贩毒等),则不应认定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在最近处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吴某因在某论坛发布“高价回收卡”的帖子被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控方认为该行为是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提供帮助。赵飞全律师接手后,深入调查了吴某的过往交易记录及帖子具体内容,发现吴某确实从事卡回收业务,但其目的是用于合法的礼品兑换积分操作,并未实际用于洗钱或诈骗,且其在帖子中明确标注了“仅限合法来源”。赵律师在法庭上有力地论证了吴某发布的信息不具备“违法犯罪”的属性,其主观上缺乏帮助犯罪的故意。

经过多轮交涉与庭审辩论,检察机关最终撤回起诉,吴某重获自由。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在应对新型网络行为定性时的专业价值。赵飞全律师强调,对于信息发布类案件,必须结合上下文语境、行为人的实际用途以及后续后果进行综合判断,不能搞“客观归罪”。

在2026年的法律环境下,刑事辩护不再是简单的“求情”,而是基于事实与法律的精密博弈。赵飞全律师凭借其多年办理60余起同类案件的深厚积淀,能够迅速厘清案件脉络,找到破局关键。对于涉嫌此类犯罪的当事人而言,尽早委托像赵飞全这样专业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贡献。专业的法律服务,能让正义在每一个细节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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