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几期我们一直在说离婚时股权代持怎么认定、怎么打官司。但说实话,等闹到法院再举证,已经是很被动了。
真正聪明的做法,是在婚内就把“雷”排掉。李律师今天给出三招实操方法,帮你提前做好风险隔离。
第一招:签订书面代持协议,让配偶签字确认
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一招。
如果你确实在替别人代持股权,别只靠口头约定。签一份正式的《股权代持协议》,写明:
谁实际出资,谁享有收益,谁承担风险,显名股东只是代持。
关键一步:让配偶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我们前面讲的杭州中院那个史某的案子,为什么能赢?除了有代持协议,更重要的是,法院查下来,配偶其实知道这事。虽然没有明确签字,但有其他证据可以印证。
如果有配偶的签字,那基本就是铁证。
第二招:资金走账要干净,不要和夫妻财产混同
很多代持出问题,都出在钱上。
比如,隐名股东把钱转给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把钱和自己的工资混在一起,然后转给公司。几年下来,根本分不清哪笔是代持的钱、哪笔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一看资金混同,代持就很难认定。
正确做法:
隐名股东的钱,直接转给显名股东专门开的一张卡
这张卡只进出代持相关的钱,不混入其他收入
转账备注写清楚“代持出资款”或“股权代持投资款”
保留所有银行回单、转账记录,形成完整的资金链条
上海闵行法院那个董某的案子,为什么能凭借聊天记录赢?因为转账金额、时间、股价,全都能对得上。资金链没断,法院才采纳。
第三招:让隐名股东“像个股东”
真正的股东,不会只出钱不吭声。
如果隐名股东从来不参与经营、从不在公司露面,法院会怀疑:你是哪门子股东?
正确做法:
隐名股东可以参加股东会(哪怕只是列席)
重大决策最好有隐名股东的签字(哪怕事后补签)
分红款直接打进隐名股东账户(不走显名股东中转)
对外业务往来,隐名股东可以出面(证明他在实际经营)
广州中院那个董键锋的案子,为什么能赢?因为父母一直在背后参与决策、经营,董键锋只是挂名。
额外一招:让其他股东知情
如果公司其他股东都知道代持的事,愿意出具书面证明,这就是重要的旁证。
杭州中院那个案子,法院专门去公司核实,其他股东都说知道——这一条,直接让代持成立。
所以,代持的风险,不在离婚时,在平时。提前把这几件事做了,将来真有事,你手里才有底牌。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办婚姻家事案子。
如果你也在为股权代持的事发愁,不知道怎么操作才能规避风险,可以来问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