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扔手机砸人,是故意伤害还是无罪?

2026/03/27 13:46:51 查看17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一着急,将手机扔了过去。” 这句话,是我在很多起因冲突升级引发的刑事案件笔录里,最常看到的一类供述。它像一个开关,把日常的口角,瞬间推向了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境地。今天,我想从一个刑事律师的角度,聊聊这种“一着急”背后的法律逻辑。

刑拘,从“一着急”开始

我们先把场景复原一下。高铁车厢里,后座乘客大声喧哗,你请乘务员提醒,对方知道后开始辱骂,甚至起身有要动手的架势。你因为有过被袭击的经历,感到恐惧,情急之下把手机扔过去想阻止他,结果砸中了他的头,造成了一个包,还出了血。

很多当事人会问,这算不算殴打?当然算。法律意义上的“殴打”,并不要求徒手,用手机、水杯或其他任何物件击打他人身体,并造成一定的物理接触和后果,都可能被认定为殴打行为。那么,接下来的核心问题就是:这个扔手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这里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和客观后果。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这个“故意”,在法律上被解释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当你“一着急”扔出手机,目标是对方的身体(哪怕只是想阻止),并且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硬物砸中人可能会造成伤害,这种心理状态,就可能被办案机关认定为具有伤害的“故意”。至于对方先前的辱骂甚至挑衅,虽然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量,但很难直接抹去你后续扔手机这个行为的违法性。在很多我办过的案子里,起因都是对方有错在先,但当事人还手或过激反应的那一刻,法律责任的天平就开始倾斜了。

行为与后果的“对价”

是否构罪,另一个决定性因素是伤害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需要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那么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面临的是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那么,“头上打了一个包,还有些出血”属于什么伤?这绝不是我们凭感觉说了算的。实践中,公安机关会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头皮血肿(起包)伴表皮擦伤(出血),如果创口长度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血肿范围较大,是完全有可能被鉴定为“轻微伤”甚至“轻伤”的。一旦鉴定意见指向“轻伤二级”或以上,案件的性质就变了,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扔手机的一方就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追诉。

我见过太多案例,当事人起初都觉得“不就起了个包吗,能有多大事”,直到收到《鉴定意见通知书》,看到白纸黑字的“轻伤”结论,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个时候,案件的焦点就从“谁先骂人”的意气之争,转移到了“如何应对刑事指控”的生存之战。对方是否无理取闹、是否“装病”,在法律认定伤害后果时,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伤情是伪造的,否则影响有限。法律看的是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以及造成这个结果的行为。

自我防卫的认定困境

可能有人会问:叶律师,他当时起身好像要动手,我扔手机是自我防卫啊!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也是这类案件辩护中常会探讨的点,即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成立有严格的条件,它要求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且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放在这个场景里审视:对方起身、叫骂,是否等于“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从司法实践的普遍尺度看,单纯的言语辱骂和威胁性动作,通常难以被认定为足以 justify 用抛掷硬物进行反击的“不法侵害”。尤其是当你选择用手机砸向对方头部这样一个容易造成较重伤害的部位和方式时,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风险极高。

说实话,在情绪对抗激烈的现场,要求当事人做出完全精准、克制的防卫反应,确实很难。但法律的评价有时是冷静甚至略显严苛的。它会从事后理性人的角度去复盘:除了扔手机,有没有更缓和的方式?比如大声警告、寻求乘务员或其他乘客帮助、离开座位躲避等。如果这些选项在当时情境下是存在的,那么扔手机的行为就可能被评价为超出了必要限度。去年我接触过一个类似案子,当事人也是因为恐惧而反击,但最终法院没有采纳防卫的辩解,核心就在于反击的力度和方式与面临的威胁程度难以匹配。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用处理日常纠纷的思维去应对刑事程序。一句“一着急”,可能开启的是一连串你并不熟悉的程序:派出所笔录、伤情鉴定、刑事立案、取保候审或者更严重的强制措施。对方的态度、伤情的鉴定结论,每一个环节都可能让事情走向变得不同。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扰,感到不知所措,我的建议是,先别陷入“谁有理”的情绪辩论。重要的是厘清当前处于哪个法律阶段,伤情鉴定结果如何,对方的核心诉求是什么。把这些情况弄清楚,才能判断接下来最紧迫的一步该往哪走。很多时候,专业意见的价值,就是在局面尚未固化时,帮你看到那些被情绪掩盖的关键节点。

归根结底,高铁车厢里的这场冲突,给我们提了个醒:维护公共秩序没错,但方式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冲动永远是魔鬼,而法律,看的往往是行为本身,而非情绪背后的委屈。即便对方有千般不是,一个过激的回应,就可能让我们从有理变为有理说不清,甚至陷入被动。守住行为的边界,既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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