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卷材料时,我总会习惯性地先看两样东西:一是产品的检测报告,二是那个看似不起眼的产品标签。很多时候,案件的走向,恰恰就藏在这张标签纸里。
肉卷里检出猪和鸭,就一定犯罪吗?
我见过不少类似的案子。当事人,比如开食品厂的杨老板和张老板,长期从事调理牛羊肉制品的生产销售。他们的产品被抽检后,检出了猪源性或鸭源性成分,甚至有些批次比例还挺高。侦查机关认为,这属于“以假充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从表面事实看,这个逻辑似乎成立:你卖的是牛羊肉卷,里面却掺了猪肉鸭肉,这不是骗人吗?很多当事人家属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觉得事实清楚,辩解的空间不大。但刑事辩护,恰恰需要穿透这种“表面合理”,去审视法律构成要件的每一个细节。
这里就引出了一个核心问题:当事人生产的“调理牛羊肉制品”,在法律上和消费者认知中的“纯牛羊肉”,是同一个概念吗?为了改善口感、降低成本,将不同肉源混合加工成“重组肉卷”、“调理肉片”再进行销售,在食品工业中并不罕见。如果产品性质本身就被界定为“混合肉制品”,那么仅仅检出其他肉类成分,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刑法意义上的“伪劣”或“掺假”。问题的关键,开始转向下一个层面。
不起眼的标签,才是案件的“生死线”
这就回到了我们开头说的那张标签。它可能薄薄一张,却是本案罪与非罪真正的分水岭。
如果产品的外包装上,明确标示品名为“调理牛羊卷”或“风味肉卷”,并且在配料表中如实、清晰地标注了含有牛肉、羊肉、猪肉、鸭肉及其各自含量,那么这套标识体系实际上已经向消费者告知了产品的真实构成。在这种情况下,它销售的就是一种名实相符的“混合肉制品”,很难认定经营者主观上具有“以假充真”的诈骗故意。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我认为这类案件走向无罪的可能性非常大。
反过来,如果产品包装上醒目地打着“精选牛羊肉卷”、“100%纯牛羊肉”等字样,而配料表却含糊其辞或完全未标示含有其他肉类,那么检测报告中的猪鸭成分,就会成为坐实“以假充真”的强有力证据。当事人的行为就很可能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所以,面对这类案件,律师和家属第一件要做的事,不是纠结于“掺了多少”,而是必须找到并厘清产品包装的全貌。那份关键的标签,就是辩护方需要牢牢抓住的“证据锚点”。
给家属和律师的实战建议
说了这么多,当你的家人或当事人因类似情况被卷入刑事案件时,具体该怎么办呢?
首先,立即协助律师全面固定产品证据。尽一切可能找到涉案批次产品的实物、清晰的外包装照片、印刷的标签文件、甚至向客户发货时的产品描述截图。这些是构建辩护事实的基础。
其次,与辩护律师一起,将产品标识信息与检测报告进行精细化比对。重点审查:品名是否带有误导性?配料表标注是否规范、完整?标注内容与检测出的成分能否对应?这个过程,就是寻找控方证据链条薄弱环节的过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严格的时间窗口。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再到审查起诉,每一个阶段都有其辩护的关键节点。对于这类高度依赖客观物证的案件,早期介入,及时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往往能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
如果你正在面对类似困境,感到无从下手,不妨先把现有的产品包装、检测报告等材料整理好。我们可以一起分析,看看案件的突破口,究竟藏在哪个被忽略的细节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