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何有时是逃税而非虚开

2026/03/29 10:05:57 查看8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两块钱的矿泉水,一块八是水钱,两毛是国家收的增值税。这个简单的例子,几乎每个学税法的学生都听过。但在法庭上,当一位当事人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指控时,他往往想不明白,自己只是想少交点税,怎么就成了这么重的罪。这背后的法理区别,恰恰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

不是所有“虚开”,都让国家损失税款

很多当事人一听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觉得天塌了,因为刑法规定最高可以判无期。但你先别慌,这里面有个根本性的区别。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税负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国家设计了一套抵扣制度来管理它。比如说,你公司从上游进货花了五十多万,加工后以一百多万卖出去,这中间的“增值”部分,大约会产生几万元的增值税义务。这时,如果你能从上游拿到合规的发票,这进项税就可以抵扣,你实际要交的税就少了。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但上游因为各种原因开不出票,或者票不合规。你为了能抵扣,找到了另一家公司给你开票。这在实践中很常见,我们叫“有货代开”。

这种情况下,你虚开发票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逃避你自己本应承担的那部分纳税义务。因为按照税法,没有合规发票,你就不能抵扣,必须就全部销售收入交税。你找人代开发票,相当于把本不能抵扣的部分“虚拟”成可以抵扣,从而少交了税。请注意,你这部分税款,是国家基于真实业务本来就有权向你征收的债权。你逃避的,是你自己的“债”。在2024年最新的司法解释里,这种行为被明确归为“虚抵进项税额”,属于逃税罪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关键分水岭:是“逃债”还是“骗钱”?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会判无期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呢?核心在于是否造成了国家税款的“额外”损失,也就是“骗抵税款”。还是刚才那个例子,如果你从上游进货的实情是五十多万,但你通过虚开发票,向国家申报说你的进货成本就是一百多万,甚至更多,导致你一分钱增值都没有,把本应缴纳的全部税款都抵扣光了。

这就完全不同了。你想一想,下游客户付给你的一百多万货款里,本身就包含了要交给国家的增值税。其中,基于真实业务产生的那部分(比如几万元),是国家应该收的;而基于你虚构的成本多抵扣掉的部分,是国家不该收的。你现在通过虚构不存在的成本,把国家不该退、不该抵的税款也给“骗”出来抵扣掉了,这等于直接从国库里“骗钱”。这种行为侵害的法益,就和诈骗国家财产一样,所以刑期才会那么重,最高可到无期。最高人民法院近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也在努力纠正实践中将前述“有货代开”的逃税行为错误定性为重罪“虚开”的做法。

定性的困境与出路:为何不能“差不多就行”?

厘清了上面的区别,你就会明白实践中最大的尴尬在哪里。很多“有货代开”的案件,本质是逃税。但刑法规定,追究逃税罪有个“行政前置”程序,即需要税务机关先下达处理决定,当事人拒不缴纳才能启动。如果司法机关直接跳过这一步,以“虚开”的罪名把人抓了,那就等于堵死了逃税罪的成立路径,因为前置条件无法满足了。那能定“虚开”吗?根据我们上面的分析,如果只是“虚抵进项”而没有“骗抵税款”,它又不符合虚开罪的要件。

这时,有一种错误的观点企图找补:那就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吧。这个思路危害很大。你从体系上看,非法购买这个罪最高才判五年,而虚开和逃税(在数额巨大时)都可能判到七年以上。立法者把“购买”定这么轻,是因为它打击的是购买“空白”发票的行为,就像买了把没装子弹的枪,危害性相对有限。一旦你用购买的发票去虚开或出售,就直接适用更重的虚开罪或非法出售罪了。你接受他人为你虚开发票并抵扣,行为性质在刑法评价上早已确定:要么是作为虚开共犯,要么是逃税。不能因为这两个罪名暂时都够不上,就“降格”用非法购买来凑数,这完全违反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我执业这些年,看到一些案件就在这种定性模糊地带纠结。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最迷茫的莫过于此:感觉谁都说得有道理,但重罪的压力是实实在在的。实际上,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就是死死扣住“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这个核心,用客观证据还原资金流、货物流,讲清楚每一笔所谓“虚开”背后的真实业务基础是什么,抵扣的税款究竟是“该交未交”还是“不该拿而拿”。

刑事案件,尤其是涉税案件,定性差之毫厘,刑期谬以千里。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问题,纠结于“虚开”还是“逃税”,我建议你先别被罪名吓住。关键是把业务来往的证据、合同、流水理清楚,然后找个专业律师,把故事和证据对照着法条一点点拆解明白。法律是讲道理的,而道理,就藏在每一个被忽略的细节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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