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纠纷几个常见问题

2026/03/30 09:40:16 查看13次 来源:上海荣谊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婚姻家事纠纷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本文就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几个法律问题作简要梳理,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离婚冷静期怎么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受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的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等问题。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仍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婚后夫妻共同投入了劳动、资金等,则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三、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怎么定?

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费方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四、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之一,也是严重侵害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遭遇家暴时,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好报警回执、伤情照片、验伤报告等证据。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实施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等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家事纠纷涉及情感、财产、子女等多重因素,法律只是调整这些关系的基础底线。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理性维权,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荣谊律所十年老所,专业服务企业,擅长股权搭建、企业常法、合同纠纷、税务筹划、婚姻家庭、房产继承、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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