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直播,有观众一上来就问,他的案子能不能争取到法定不起诉。我理解这种心情,刑事案件压在谁身上都喘不过气,总想抓住一个最理想的结果。但说实话,在公安侦查阶段,特别是刚被取保出来不久,把精力全放在研究“法定不起诉”还是“酌定不起诉”上,方向可能就偏了。
不起诉的“理想”与“现实”
这位朋友之所以这么问,我能想到两个原因。一是网上信息太杂,很多人看到“酌定不起诉”也叫相对不起诉,知道这是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会留下案底;又看到“法定不起诉”也叫绝对不起诉,意味着事实不构成犯罪,不留案底。两相对比,谁都想追求后者。这里我必须澄清一个关键点:无论检察院基于哪种理由作出不起诉决定,都不会在个人档案里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不影响日后的正常生活。这个误解,得先解开。
第二个原因,可能是一些当事人和家属觉得,提前研究透了不起诉的类型,就能反过来“设计”自己的应对策略。比如,是不是主动认罪、签了认罪认罚,就能走个捷径,往某个方向去靠?这种想法很危险。我办过这么多案子,也了解公安的办案思路,这种“算计”往往会让当事人错过真正重要的东西,把路走窄了。
侦查阶段,真正的焦点在哪里?
那么,在公安侦查阶段,我们最该关注什么?不是那个遥远的结果类型,而是眼前正在发生的事。核心就三件事:事实、证据、笔录。
公安正在调查,事实的轮廓可能还在变化。这个阶段,律师和家属要做的,是帮助当事人清晰地回顾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把对他有利的细节、可能存在的误解、行为的具体背景都理清楚。很多案件的转机,就藏在当事人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细节里。比如,一笔款项的支付凭证,一句关键的聊天记录,一个能证明主观意图的客观行为。
更重要的是接下来的笔录。这不是一次简单的问答,而是固定当事人陈述的关键环节。怎么说,说什么,怎么解释自己的行为,都直接影响办案人员对事实的判断。很多当事人因为紧张或者想当然,在笔录里留下了对自己不利的模糊陈述,事后想纠正就非常困难。这个时候,专业律师的辅导价值就体现出来了,不是教当事人说谎,而是帮助他准确、完整地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把力气用在“刀刃”上
所以,当案件还在公安手里,事实证据都未完全固定时,去纠结检察院最终会作出哪种不起诉决定,就像房子地基还没打牢,就开始争论装修要用什么风格的大理石。意义不大,还容易让人焦虑。
刑事案件的处理有它的节奏。侦查阶段的核心是“构建事实”,审查起诉阶段才是“适用法律”。在第一个阶段,我们的全部努力,都应该投入到如何让呈现出来的“事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相,并且包含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地基打好了,后面无论是争取不起诉,还是为可能的庭审做准备,我们手里才有牌。
我知道,等待的过程最难熬,总想抓住一个确定的东西。但法律程序的确定性,恰恰在于它的步骤。跳步思考,往往会让自己更被动。如果你或家人正处在这个阶段,感到迷茫,不妨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眼下最具体、最该做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