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案件律师张涛:因贫穷而盗窃?这不是争取缓刑的理由

2019/04/30 16:07:41 查看3420次 来源:张涛律师

  被告人黄某在某饭店门前,发现被害人陆某乙停放在此处的一辆电动车没有锁大锁,于是用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把钥匙启动该车并将车辆盗走。在逃离犯罪现场的过程中,黄某被被害人发现并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涉案电动车一辆。经鉴定,被盗的五羊牌电动车价值4500元。涉案电动车已发还被害人。

  盗窃犯罪是否能适用缓刑,具体还要看该案件的实际情况符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要是符合缓刑条件的话,那么就会在判刑的同时依法宣告缓刑。否则的话,就不会同时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盗窃罪犯罪分子是满足缓刑条件中的对象要求的,只要再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那么在判刑的同时宣告缓刑并非不可能。而要是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话,本身的量刑幅度就比较高了,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再适用缓刑。

  有效辩护不是辩护律师一个人的独角戏,是严重依赖于当事人的专业配合才行。如果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表现与律师的辩护目标背道而驰、自相矛盾,那么辩护的效果自然大打折扣,最终损害的将是当事人自身的利益。最佳的辩护是当事人与律师形成合力、相辅相成。

  综上所述,缓刑一般适用于判处刑罚在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因此如果犯罪分子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要积极准备相关材料,给自己创造更多的机会争取缓刑。如果你现在正处于法律纠纷中,可以来电咨询张涛专业律师,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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