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冒领失业金的诈骗罪风险解析

2026/04/01 14:34:33 查看24次 来源:叶斌律师

代领失业金的广告,可能在很多人的朋友圈里都见过。一些暂时没有工作的人,会心动。但在法律上,这条看似能“领补贴”的路,底下埋着诈骗罪的雷。

为什么“领补贴”会变成“诈骗罪”?

我们拆开来看。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一份基本保障。它的前提是你确实被动失业,且有参保缴费记录。有些中介提供的“服务”,本质是伪造了一条完整的就业、参保、失业链条:帮你挂靠一家公司,你自己花钱缴一个月社保,然后公司“解雇”你。这样一来,从材料上看,你就“符合”了领取条件。

问题就出在这个“伪造”上。你和帮你操作的中介、提供挂靠的公司,三方心里都清楚,这份“工作”和“失业”是假的。你们用虚构的事实,骗取了本不该属于你的失业保险基金。这笔钱是国家的钱。所以,一旦被查实,这就不是简单的违规,而是构成了诈骗罪。在我处理过的案件中,当事人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我以为只是占点小便宜。”

一条产业链,三方都逃不掉

这个行为的风险,在于它是一条完整的违法产业链,身处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被追责。打广告招揽“客户”的中介,是组织者和主要获利方;提供挂靠、出具虚假离职证明的公司,是关键的共犯;而最终去申请并拿到钱的个人,是整个诈骗行为的直接实行者。

公安机关侦查时,打击的往往是整个链条。这意味着,即使你只是作为个人拿了那笔钱,也可能与中介、公司一同被列为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一些人看来,自己只是被动接受“服务”,但实际上,你的申请行为直接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法律责任是无法回避的。我见过的当事人,很多直到被传唤,才猛然意识到自己不是“顾客”,而是“共犯”。

最关键的差别:骗个人与骗国家

这是我想特别强调的一点。普通的诈骗案,如果骗取的是个人钱财,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理一个非常重要的路径。但失业保险基金的性质不同,它是国家管理的公共基金。这就意味着,没有哪个具体的“被害人”可以给你出具谅解书。

缺少了这个关键的从宽情节,案件的处理空间会完全不同,辩护的难度和侧重点也会随之改变。那种“出了事再赔钱道歉”的想法,在这类案件里是行不通的。惩罚的严厉性,正是来源于行为对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秩序的破坏。法律对这类行为的评价,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重。

当你看到类似广告,或者已经身处麻烦之中时,最忌讳的是用“这不算什么”来麻痹自己。刑事案件的结果,往往取决于初期的应对。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越界,或者家人已经因此被调查,第一步不是慌乱,而是应该尽快厘清情况,准确评估其中的法律风险。你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需要关注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