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姐妹遇到这种情况:发现老公要离婚,还没开口,他已经把公司股权转给了父母、兄弟,甚至转给了“朋友”。
股权没了,还能追回来吗?
能。但首先要搞清楚一个法律问题:你追的到底是什么。
第一,股权本身还是股权的价值?
很多人以为,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不完全是。
股权包含两部分权利:财产性权利(分红、转让款)和管理性权利(投票、决策)。管理性权利有身份属性,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
所以,夫妻共同财产,是股权背后代表的财产价值,不是股权这个“身份”本身。
也就是说,他能转走的是股东身份,但转不走你应得的那份钱。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他把股权转走,实质上是把你们共同拥有的财产价值转移了。这就是转移财产。法律允许你追回来,还可以让他付出代价。
第二,怎么判断他是“转移”还是“正常转让”?
法院主要看三个点:
一是转让时间。 发生在感情恶化期间、分居期间、或者你起诉离婚前后——这个时间点本身就很可疑。
二是受让人身份。 转给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比转给陌生人更可疑。近亲属对你们的婚姻状况更了解,他们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三是转让价格。 公司好好的,他几万块就把股权卖了?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值,也是转移的重要证据。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办婚姻家事案子。如果你也发现对方在转移股权,不知道该怎么追、需要什么证据、还来不来得及,可以来问我。
李晓娟,专业婚姻律师,婚姻家事部主任,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擅长:离婚、涉外离婚、财产保护、离婚财产分割、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李晓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研究与实务,擅长离婚谈判及疑难离婚问题的诉讼。在私人财富领域,综合运用财产协议、遗嘱、保险、信托等工具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法律策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