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为什么诈骗案有时需要二次开庭?

2026/04/02 12:01:16 查看2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不少家属得知案件要二次开庭,心里总会咯噔一下:是不是情况变复杂了?程序反复是不是在拖时间?前不久,我们团队在外省某市办结的一个诈骗案,就经历了二次开庭。我想通过这个案子聊聊,程序上的“反复”背后,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二次开庭,很多时候是查清事实的必经之路

那个案子第一次开庭时,我们作为辩护律师,提出了一个核心争议点:起诉书认定的诈骗总金额,与我们当事人的实际获利金额,存在很大出入。这直接关系到量刑的轻重。庭审中,我们没有回避这个关键问题,而是对相关证据提出了异议。

法庭没有仓促下判。第一次庭审后,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又退回侦查机关,对有疑问的金额部分重新核实。这个过程,就是为今天的二次开庭做准备。表面看,程序多走了一步,时间也多花了一些,但目标非常明确——要把关键事实的账算清楚。法律判决必须以坚实的事实为基础,如果证据本身存疑,任何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无法接受草率的结论。

二、程序上的“成本”,是为了避免更昂贵的“代价”

面对案件来回“折腾”,当事人和家属感到压力和疲惫,这完全可以理解。计算一下耗费的时间与精力,确实是一笔不菲的沉默成本。但我们需要想明白,付出这个成本是为了什么。

在我们每天处理的刑事案件里,律师面对的,是当事人的自由、名誉乃至人生轨迹的改变。我们的职责,是在法律框架内,协助法庭把事实的每一个环节都理清楚。如果一次开庭无法查清所有疑点,那么通过二次、三次开庭去深挖,直到水落石出,这恰恰是司法严谨的体现。程序上的反复,不是坏事,它往往是为了追求那个更经得起检验的结果。这个“成本”的付出,是为了避免事实不清可能带来的、对当事人而言更加无法承受的代价。

从辩护角度看,二次开庭并非我们想要故意拖延。我们既没有能力,也绝无意愿去混淆黑白。它的出现,常常是因为案件中存在必须厘清的实质性争议,需要控、辩、审三方共同努力去查明。法官和检察官推动补充侦查,律师坚持对存疑证据进行质证,大家的目标在这一点上是共通的:让判决建立在无可置疑的事实之上。

因此,回到开头的那个问题。当你的案子需要二次开庭时,先不必焦虑。这很可能意味着,法庭正在认真对待案件中的关键争议。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当前最重要的是与律师保持沟通,理解程序推进的原因,并配合律师做好接下来的准备。刑事案件环环相扣,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细节,就藏在这些看似“反复”的程序节点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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