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对方和办案人员都催着我退钱,我到底该不该退?” 在长期办理诈骗类案件的过程中,这是我最常被问到的问题之一。当事人的纠结,我完全理解。退,怕被认为是认罪;不退,又担心态度不好影响结果。这确实不是一个能轻易做决定的选择。 今天,我想结合我们团队办过的案子,和大家聊聊诈骗案件中关于“退赃退赔”这件事。处理得好,它可能成为辩护的有利筹码;处理不好,则可能让整个局面陷入被动。
原则一:定性争议大,坚决不能退
第一种情况,是案件本身的定性存在巨大争议。当事人从头到尾都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律师经过分析也认为,案件更偏向于民事纠纷、合同违约或是投资失败,与刑事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相去甚远。
在这种情况下,退赃退赔往往是下策。去年,我们办理过一个外省某市的案子。当事人张先生因为一笔科技项目的投资纠纷,被合作方指控诈骗。对方和初期介入的办案人员都不断施压要求退款。我们团队研判后认为,这实质上是典型的商业合作破裂,所有资金往来都有合同和票据对应,根本不构成诈骗罪。
我们给家属的建议非常明确:坚决不能退。为什么?因为在这个时候,退款这个行为本身,会被办案机关解读为“你用行动承认了非法占有”。一旦退了,你再想主张这是经济纠纷,就会变得极其困难。我们当时的策略就是顶住压力,将所有证据材料系统整理,反复与经办人员沟通案件定性的问题,最终成功阻止了案件进入逮捕和起诉阶段。这个“不退”,恰恰是维护自身清白最有力的姿态。
原则二:证据存瑕疵,退赃可谈判
第二种情况,介于“有罪”和“无罪”之间。案件的证据链存在薄弱环节,办案机关内部对是否构罪也可能有不同意见。这时,退赃退赔可以作为一种策略性的选择,目的是换取更有利的结果。
这不是简单的“认罪换宽大”,而是一种建立在专业判断基础上的诉讼策略。我记得之前有位当事人李总,他的公司因经营模式被质疑涉嫌诈骗,涉案金额不小。经我们仔细审查,发现关键环节的证据存在瑕疵,直接证明其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的证据不足。但案件已经走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面临着不小的压力。
我们评估后认为,完全无罪辩护存在风险。于是,我们主动与检察官沟通,提出了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前提下,当事人愿意退还部分款项,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方案。这相当于将“退钱”从一个“认罪行为”,转变为一个“为争取不起诉而履行的和解条件”。最终,这个策略取得了效果,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退赃成了一种有智慧的妥协,目的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局。
原则三:风险已临头,尽快退部分
第三种情况,是经过专业评估,案件确实存在较高的刑事风险,或者正处于立案侦查的临界点。这时,迅速、主动地退还财物,就可能成为避免刑事立案或降低罪责的关键。
诈骗罪的核心要件之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能在立案前,或者在办案机关尚未完全固定证据时,主动退还财物,这本身就是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或“主观恶性较小”的强有力行为。这时的退款,不是为了认罪,而是为了切断犯罪的构成要件。
我们遇到过一些当事人,在对方扬言要报警时犹豫不决,错过了退款的黄金时间。一旦立案,退还款项的性质就变成了“退赃”,金额就会计入犯罪数额。而在立案前处理,这笔钱可能就不属于“赃款”。所以,如果律师经过分析,判断风险真实存在,那么“尽快退、主动退”往往是成本最低的选择。哪怕一时无法全部退还,先退还一部分并明确表达诚意和计划,也能在后续程序中,为“罪轻”甚至“不构成诈骗”的辩护留下宝贵的空间。
说到底,退赃退赔从来不是一道简单的“是或否”的判断题。它背后是案件定性的判断、是证据强弱的评估、是诉讼阶段的把握,更是一种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战略抉择。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反复纠结的时候,就悄然过去了。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这样的困境,不确定脚下的路该怎么走,我可以帮你做个初步的分析。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们一起来看看,当前这个阶段,最重要、最该做的那件事到底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