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江西的朋友找到我,说起家人的案子。情况大致是,因为涉及一个摸彩的店面,家人和另外几个人一起被刑拘了。现在,刑拘已经超过了37天,人被批准逮捕。这位朋友很着急,说当事人没有认罪,态度也不好,之前也没申请取保候审。他问我,都到这个阶段了,还有没有机会让当事人认罪,再申请取保候审? 这个问题很典型,很多家属在当事人被逮捕后,都会有类似的困惑。逮捕,是不是就意味着“没戏了”?今天,我就结合这个情况,和大家聊聊逮捕之后的辩护空间。
逮捕,不等于案件的终点
首先要明确一点,刑事拘留37天后被批准逮捕,这确实是一个重要的程序节点。它意味着,在侦查机关看来,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所以,逮捕的决定,是侦查机关和检察院对案件严重性的一种初步判断。
但是,我必须强调,逮捕绝不等于案件的最终结果。它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强制措施,案件接下来还要经历漫长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逮捕之后,证据会继续收集、固定,当事人的态度、作用、情节等各方面因素,都还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认为逮捕后就“板上钉钉”,只能被动等待,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为什么有人能取保,有人却被逮捕?
回到开头那个案子。这位朋友提到,一起进去的四五个人里,有两三个人已经取保出来了,但他的家人和另外一两个人还在里面。他很不理解,为什么做同样的事,结果却不一样?
这里就涉及到取保候审审查的两个核心维度:一是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认罪悔罪的态度。通常,对于作用明显轻微、认罪态度好的从犯,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会大很多。如果作用差不多,那么态度就成了关键分水岭。
那位朋友后来告诉我,他了解到,出来的那几个人,认罪态度都比较好。而他的家人和还在里面的同事,则一直“态度不好”,没有认罪。这很可能就是问题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一个态度抵触、拒不供述的当事人,会被认为有妨碍侦查、串供甚至逃跑的风险,取保候审的难度自然就增大了。有时候,当事人自己可能觉得“我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认”,或者想为所谓的“老板”扛一下,但这种想法,往往会让自己陷入更被动的境地。
逮捕后,如何寻找转机?
那么,已经被逮捕了,是不是就没办法了呢?当然不是。逮捕后的阶段,恰恰是律师开展实质性辩护工作的关键时期。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改变沟通策略。家属或者律师需要尽快、有效地与当事人沟通,让他明白案件的利害关系。要让他清楚,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清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与“背黑锅”是两回事。法律惩处的是犯罪行为和主观恶性,一个作用有限、态度转变的从犯,和主犯的法律评价是天差地别的。
其次,逮捕后依然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虽然难度比拘留期间大,但并非没有可能。这需要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向办案机关提交详尽的书面申请,重点论证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作用轻微、认罪悔罪、无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缓刑等。特别是如果能在后续的侦查中,通过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方式降低社会危害性,会大大增加成功的筹码。
最后,也是很多家属容易忽略的一点:逮捕后的侦查期,是固定证据、形成案件定性的关键时期。律师的及时介入,可以通过会见、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指控思路,尽早发现证据上的问题或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为后续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或者在审判阶段争取罪轻判决,打下坚实的基础。
刑事案件就像一场马拉松,逮捕只是途中的一个补给站,远不是终点。在这个阶段,慌乱和放弃是最不可取的态度。相反,它提醒我们,必须采取更专业、更积极的策略去应对。如果你也面临类似的困境,感到无从下手,不妨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紧迫的一步应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