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将“积极修复生态环境”明确写入了可以不起诉的条件里。我注意到一个对当事人很有利的细节,今天想聊聊。
积极修复,争取从宽
这让我想起以前办的一些经济类案件,退赃退赔往往是争取谅解、减轻处罚的重要筹码。现在,这个思路在环境犯罪领域被正式确认了。新的司法解释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国家打击的是破坏行为本身,但也鼓励犯错者尽力弥补。
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有效地采取措施去修复被污染的环境,比如清理污染物、治理受污染的土壤或水体,那么这就会成为一个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这意味着,在量刑上,有很大的可能获得减轻。更进一步,如果破坏行为本身情节比较轻微,加上补救措施又非常到位、效果显著,那么检察机关甚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个“可以不起诉”不是模糊的裁量,而是白纸黑字写在法律意见里的明确路径。
所以,对于涉案的单位或个人而言,案发后的第一要务,除了配合调查,就是立即评估并着手开展环境修复工作。这不再是简单的“态度好”,而是直接影响案件走向的实质性行动。
数据造假,可能罪加一等
然而,新解释也凸显了另一个风险点,而且这个点很容易被忽视。对于一些被列为重点监管的单位,如果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监测设备运行的行为,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从法律上看,这个行为可能同时产生两个结果:一是掩盖了环境污染的犯罪事实,二是直接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这在刑法上需要认真考量。虽然我国法律原则上禁止对同一个行为进行重复评价和处罚,但在最终定罪量刑时,司法机关会选择一个处罚较重的罪名来适用。通常,为了体现对环保数据造假的严厉惩处,可能会以处罚更重的规定来论处。这实质上意味着,当事人面临的刑罚可能比单纯的环境污染罪更为严厉。
这提醒所有相关企业,试图在数据上做手脚来掩盖问题,不仅是徒劳的,反而是在给自己“罪上加罪”,将事情推向更无法收拾的境地。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决心,体现在法律上就是日益严密的法网和更重的法律责任。
对于家属而言,如果家人或企业牵涉其中,当前最紧要的是两件事:一是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厘清行为到底属于哪一种性质、处于哪个阶段;二是无论情况如何,主动补救环境损害都是当下最该去做,也最能影响结果的事情。刑事案件的程序推进很快,留给当事人反应的时间窗口并不宽裕。
环境犯罪案件的专业性很强,涉及行政监管、刑事法律、鉴定评估等多个层面。如果你正面临相关问题的困扰,不知从何下手,可以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目前最关键的突破口可能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