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涉嫌介绍卖淫的当事人,第一次见到我时,都会强调同一个观点:叶律师,我没拿多少钱,时间也不长,这样也算犯罪吗?前段时间,我在宁波市看守所会见的一位当事人,情况就很典型。
金额小,就一定没事吗?
这位朋友的案子,听起来确实简单。他用网络聊天工具联系客户,自己从不上门,也不安排场地,只是把谈好价格的客户信息转给上家,自己从中收取一笔不大的好处费。他反复跟我说,叶律师,我就拿了不到两千块,而且没干多久,应该不构成犯罪吧?
问题就在于,这是一个很普遍的认知误区。介绍卖淫罪的认定,核心往往不是看你获利多少,而是看你介绍的卖淫次数是否达到了入罪标准。如果次数不够,才会再去综合评判违法所得等其他情节。换句话说,哪怕你只收了几千块钱,但如果介绍的次数够了,依然可能面临刑事追究。在会见时,我通常会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这个法律逻辑,让他明白自己行为的真正风险点在哪里。
没见面,就一定安全吗?
明白了以“次数”论罪的原则,下一个问题就来了:我全程都在网上,连客户和小姐的面都没见过,这也能定我的罪?这位当事人当时就是这么想的。他觉得,自己只是个“传话的”,风险应该很低。
这正是很多涉网络犯罪当事人的第二个盲区。现在的侦查手段,对于这类案件的证据固定已经非常成熟。办案人员会系统地梳理聊天记录、核对转账流水,再结合卖淫人员和嫖客的证言,把整个时间线和人物关系对应起来。只要这个证据链条能够闭合,证明你居中介绍的行为是确凿的,那么无论你是否线下露面,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手机就是作案工具,屏幕上的每一个字都是证据。我经手的不少案子,当事人直到被拘留才恍然大悟,原来“只是聊聊天”在法律上根本不是免责的理由。
当前阶段,什么才是关键?
那么,当家人因为涉嫌介绍卖淫被刑事拘留后,眼下最应该关注什么呢?我认为,核心在于两个基础事实的厘清:第一,被指控的“介绍次数”究竟有多少;第二,实际的“违法所得”到底是多少。这两个数字,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情节是轻微还是严重。
这并不是让家属去猜测,而是指在律师介入后,需要通过专业工作去审查、去核减。比如,证据里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一些模糊的聊天记录能否被认定为一次完整的介绍行为?这些细节上的争取,往往能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赢得宝贵的空间。时间短、获利少,是辩护的有利情节,但绝不等于自动安全。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时,及时、准确地定位这些对当事人有利的点,才是争取取保候审、为后续辩护打下基础的关键。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在慌乱中错过理清基本事实的最佳时机。很多影响案件走向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还没完全搞明白状况时,就已经悄然而逝。
所以,如果你的家人也遇到类似情况,当前最实际的,不是焦虑结果,而是尽快弄清楚这两个核心事实:到底涉及多少次?到底涉及多少钱?把这本账算明白,我们才能看清手里的牌,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