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来自娱乐行业的经理人员找到我们,他们最困惑的一个问题是:我明明只是在管理团队、维护客户,怎么就和“介绍卖淫”扯上关系了?直到公安机关找上门,他们才意识到,自己日常工作中一些不经意的言行,已经踩到了刑事犯罪的边缘。
第一,拒绝越界要求,必须“把话说死”
我们遇到过不少案子,问题的起点往往是一句含糊的回应。比如,有常客在微信上问经理:“今晚有没有能带出去的妹子?”有些经理为了维护客户关系,或者抱着“先把人哄来再说”的心态,会回复“你来了再看,包你满意”或者发个表情包敷衍过去。
在法庭上,这种模糊表态非常危险。一旦事后查出存在卖淫行为,办案机关很容易将这句暧昧的回应,解释为默许或间接介绍。因此,我的建议是,但凡遇到这类试探或直接要求,回复必须清晰、明确,并且最好通过文字留下记录。直接告知对方:“我们这里只提供正规的唱歌、喝酒服务,没有其他项目。”把路堵死,既保护了自己,也断绝了对方的念头。很多当事人直到坐在审讯室里,才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把这句话说清楚。
第二,千万别当“传话筒”,开口即风险
经理的另一个高危行为,是充当客户与服务员之间的“传话筒”。比如,客人在包厢里私下向经理提出非分要求,并许以高价。有些经理会觉得,“我只是帮忙问一句,成不成看她们自己”,于是转头就去向女服务员转达了这个意思。
从法律上讲,这个“转达”的行为本身,就可能被认定为“牵线搭桥”,构成了介绍行为的关键一环。即便最后交易没有实际发生,你也很难洗脱嫌疑。我经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经理就是在包厢里应了一句“我去帮你问问”,这句话成了指控他介绍卖淫的重要口供。所以,记住一个原则:对于客人越界的私下请求,不打听、不转达、不撮合。
第三,财务往来务必“清白留痕”
在商K这类场所,经理与员工之间频繁的微信转账很常见。可能是垫付的酒水钱,可能是公司发的奖金提成,也可能是帮客人转交的小费。问题在于,如果每一笔转账都没有明确备注,一旦出事,这些说不清来源和用途的款项,就可能被办案机关推定为“介绍卖淫的提成或好处费”。
我们曾为一位张经理辩护,案卷里就有多笔他给女服务员的转账记录,金额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因为他平时没有备注的习惯,在审讯初期也无法清晰回忆每一笔的用途,这给他的辩解带来了极大困难。后来我们花了大量时间,结合聊天记录和其他证据,才艰难还原了大部分款项的实际性质。
所以,一个极其重要的习惯是:任何一笔非工资性质的转账,务必在备注栏写明事由,比如“垫付XX号包厢酒水钱”,或者在紧接着的聊天记录里用文字再确认一遍。这一点点麻烦,在未来可能就是能把你从刑事指控中拉出来的关键证据。
这个行业的收入,无非是干净的钱、擦边的钱,和涉黄的黑钱。法律那张网,往往就织在你们日常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里。如果你正身处这个行业,对一些具体操作的合法性感到不确定,我建议你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可以先把你遇到的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需要注意的风险点到底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