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血检报告,数值是22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但当事人告诉我,他那天只喝了两瓶啤酒。这个数字和常理之间的巨大鸿沟,让我立刻警觉起来。随着案卷材料一页页翻开,我发现问题远不止数值异常那么简单。
从抽血的试管,到储存血样的冰箱,再到最后出具报告的机构,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偏离了法律规定的轨道。这让我意识到,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面对刑事案件时,往往只关注那个最终的结果数字,却忽略了得出这个数字的过程本身是否合法。而这个过程,恰恰是刑事辩护中,我们最需要审视、也最可能找到突破口的地方。
程序违法,会让最关键的证据失效
在这起案件中,办案机关的很多操作,已经不仅仅是瑕疵,而是触及了证据合法性的根本。比如,用来抽取血液的抗凝管,它的有效期是确保血液不发生凝固、成分稳定的关键。但这个案子里使用的抗凝管,已经过期了十个月。这意味着,从血液离开身体进入试管的那一刻起,它可能就已经发生了我们无法控制的变化。用这样的“检材”去做鉴定,得出的酒精含量数据,还有什么科学性和真实性可言呢?
再比如血样的保存。有明确的技术规范要求,备检血样在冷冻条件下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个月。而这个案子的血样,被存放了两年多。这么长的时间,血样可能腐败、酒精可能挥发,甚至可能因为细菌作用而生成新的酒精。此时再去检测,结果已经和当事人体内的真实情况完全无关了。这些都不是小问题,而是直接动摇了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资格。根据司法解释,送检材料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鉴定过程违反专业规范的,这样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资质缺失与权利剥夺,是程序链条上的硬伤
除了检材本身的问题,鉴定机构的资质是另一个致命点。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属于法定的司法鉴定范畴。出具这份报告的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CMA计量认证资质。如果没有这个资质,它就相当于没有“营业资格”,其出具的所谓鉴定报告,从一开始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和家属在拿到鉴定报告时,往往不会去核实背后机构的资质,但这恰恰是辩护律师必须审查的关键一环。
更值得关注的是当事人的权利。他对第一次血检结果有异议,依法提出了复检申请,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救济途径。但办案机关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了他的申请。这不仅仅是态度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程序违法,剥夺了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基本权利。程序正义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一套公开、公平的规则,来约束权力,保障权利。当这套规则被随意打破时,结果的公正性也就无从谈起了。
辩护的核心:将非法证据排除在法庭之外
面对这样一个从源头到结果都充满问题的鉴定意见,辩护策略其实非常清晰,那就是坚决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这不是在纠缠细节,而是在捍卫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底线。我们的目标就是向法庭证明,这份作为唯一核心定罪证据的血检报告,因其提取、保存、送检、鉴定全流程的违法性,已经丧失了作为证据的资格。
在庭审中,质证会围绕几个焦点展开:数值为何严重违背生理常识?超期储存的血样为何还能用作鉴定?过期抗凝管对血液造成了什么影响?鉴定机构为何没有法定资质?当这些疑问都无法得到合法、合理解释时,这份证据的根基也就不复存在了。当定罪的核心证据被排除,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起诉或者无罪判决,就是法律上的必然结果。
我分享这个案例,是想告诉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刑事案件中,证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同等重要。一个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即使看起来再确凿,也不能成为定罪的依据。如果你的案件也存在鉴定程序、证据提取方面的疑问,不要轻易接受那个结果。先把案件材料拿给专业的刑事律师看一看,梳理一下整个证据链条是否经得起推敲。很多案件的转机,就藏在程序的细节之中。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