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非法采矿罪无罪辩护的四个关键思路

2026/04/12 13:55:06 查看12次 来源:叶斌律师

翻阅一份涉嫌非法采矿的案卷,我总会特别留意那份《矿产品价值评估报告》。报告上写的那个数字,往往直接决定了案件的走向。很多当事人直到被刑拘,都没想过,自己挖的“石头”,到底算不算“矿”。

罪与非罪:你挖的到底是什么?

我们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张老板在某地一个废弃多年的老采石场,拉走了不少花岗岩的边角料和碎块去卖。后来被立案了,指控他非法采矿。第一次会见时,他很困惑地问我:“叶律师,我挖的明明就是以前别人开采剩下的废料,山上一堆,这怎么就成了‘矿’呢?”

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非法采矿罪打击的对象,是“矿产资源”,也就是自然形成、具有利用价值的矿物或岩石集合体。如果动的是开采后遗留的废石、尾矿,或者是建筑垃圾,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根本不需要采矿许可证。张老板的案子,关键就在于要证明他动的是“废料”而非“原矿”。虽然现场没有监控,证据上存在模糊地带,但我们抓住这一点,反复向办案机关强调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个案子在检察院阶段,经历了两次退查、三次延长审查期限,最终检察院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核心就在于,无法确实、充分地证明他开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矿产资源。

另一个常见的争议点是“许可证”的状态。无证开采当然是违法的,但如果是“有证”但“过期”了呢?这中间就有辩护空间。我曾研究过外省的一个判例,一家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前,他们已经按规定提交了延续申请,但主管部门一直没批复。在这段“空窗期”,他们继续开采,后来被追究刑责。但法院最终改判无罪。理由很明确:当事人已经履行了申请义务,在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前,其开采行为不宜直接等同于“未取得许可证”的非法采矿。这个判决的精神很重要,它告诉我们,不能机械地把“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届满”直接等同于“无证”。

情节之辩:金额如何认定?

即便行为被认定为“非法采矿”,也未必一定构成犯罪。刑法规定,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其中一个最核心的硬指标,就是矿产品的价值是否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

这个价值怎么来的?不是办案机关随口说的,它依赖于一份专业的《矿产品价值评估报告》或者《矿产资源破坏程度鉴定报告》。请注意,这份报告是“人”做出来的,只要是“人”做的,就可能存在争议。我曾接触过一个案子,某公司出售了一批河沙,实际的交易价格并不高,但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认定其价值远超刑事立案的门槛。我们团队介入后,没有盲目接受这个数字,而是去仔细核查了这批沙石的质量、品级。结果发现,它根本达不到鉴定报告里所依据的那种高品级砂石的标准,市场价格自然也低得多。我们把这些详实的市场调查数据、同类产品价格对比,一层层和检察官沟通,最终说服了检察官,涉案金额被重新认定,因达不到立案标准而撤案。

所以,当家属拿到起诉书,看到上面写着“经鉴定,价值XX万元”时,先别慌。这份鉴定报告,恰恰可能是辩护的突破口。它的评估方法科学吗?选取的参照物价格合理吗?鉴定的对象和实际开采的对象是同一回事吗?这些问题,都需要律师带着专业的眼光和较真的态度去审视。

主观之辩:为何而采?

刑法讲究主客观相一致。构成非法采矿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矿产资源并牟利”的故意。如果缺少这个故意,即使客观上采挖了,也可能不构成犯罪。

一个典型的场景就是“工程附随作业”。比如,为了修一条通往村子的路,需要在项目红线范围内开山取石,用于路基填筑;或者为了整理一块工业用地,需要平整场地,采挖多余的土石方。这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而不是把矿产品挖出来拿去卖钱。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矿产资源的犯罪故意。

我印象很深,有一个涉嫌非法采矿的案子,当事人就是为了完成一个土地整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挖了石料。虽然施工范围有一点超出规划,但从整体行为性质看,仍然属于工程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这个辩护观点,认为其行为属于工程附随作业,主观上不是为了非法采矿牟利,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很好地说明,不是动了土石方就一定是犯罪,行为的目的是什么,至关重要。

说这些案例,是想告诉大家,面对非法采矿罪的指控,空间比想象的要大。从“挖的是什么”到“有没有证”,从“值多少钱”到“为什么挖”,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法理上的辩点。专业辩护的价值,就是把这些可能被忽略的细节,清晰地呈现在办案人员面前。

非法采矿案件的专业性很强,从矿种认定到价值鉴定,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争议。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问题,感到困惑,不妨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卷宗里那份关键的鉴定报告,到底有没有重新审阅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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