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面对刑事案件时,都会遇到一个相似的场景:办案机关反复催促退钱,却对案件的核心证据和事实基础闭口不谈。这背后往往隐藏着比表面看起来更复杂的情况。
当办案机关只谈“退款”,不谈证据
在经手的诈骗类案件里,我见过不少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沟通重点,始终围绕“尽快退还涉案资金”展开,但对于这笔钱为什么构成诈骗、证据链条是否完整、当事人的辩解是否合理,却很少要求当事人提供材料或进行深入质证。
有位当事人就遇到过。他的案子从线索初查到正式立案,拖了数月时间。期间,他能明显感觉到一些案外因素的干扰。对方不断通过办案机关施压,核心诉求只有一个:让他把钱全退了。但稍微了解案情就知道,双方存在真实的项目合同,当事人前期也投入了实实在在的人力物力进场施工,后来因为一些客观原因项目停滞。这本质上更像一个合同履约纠纷,该赔多少,本应由法院来裁判。
当办案机关跳过“是不是犯罪”的定性问题,直接进入“退多少”的环节时,当事人就需要警惕了。这通常意味着,推动案件的力量可能并不完全来源于法律事实本身。
为什么不能“一退了之”?
很多家属会想,既然对方和办案机关都让退钱,退了是不是就能息事宁人,案子就能撤了?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误区。
刑事程序一旦启动,有它自身的逻辑。盲目地、按照对方要求的数额全额退款,在司法实践中很可能被直接解读为“对犯罪事实的认可”和“对涉案金额的确认”。你本想花钱买平安,结果这笔钱反而成了钉死你犯罪构成和犯罪数额的关键证据。除非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拿到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否则,退款行为非但不能让案件消失,反而可能让当事人陷入更被动的境地。
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位当事人,如果他把前期已经发生的施工成本、材料款等所有费用都退回去,那等于否定了项目真实存在过、自己曾有履约行为的基本事实。这与他之前的合理解释自相矛盾,坐实了“虚构事实”的指控,后果可想而知。
不起诉的可能路径在哪里?
那么,正确的应对策略是什么?核心思路是:将民事纠纷从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争取法定的不起诉结果。
对于那类存在真实交易背景、因经济纠纷演变而来的案件,辩护的重点在于夯实“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这一点。当事人需要系统地整理并提交所有能证明项目真实性的证据:合同、付款凭证、施工记录、沟通记录、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证明等等。目的是向检察官清晰展示,这本质上是一方违约或履行不能的民事争端,金额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不应动用刑法手段。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会重点评估案件是否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如果能通过扎实的证据和法理分析,动摇其对于“诈骗故意”的认定,让检察官内心产生“这更像民事纠纷”的合理怀疑,那么争取不起诉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在慌乱中做出对自己不利的定性行为。退款,尤其是模糊背景下的全额退款,就是这样一步险棋。当你不确定该怎么办时,首要任务是厘清案件全貌,评估办案机关手中到底掌握了什么,以及自己手中有什么。把情况梳理清楚,你才能明白,当前最要紧的一步究竟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