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出轨,是否可让其净身出户

2026/04/13 13:53:35 查看24次 来源:许阿赛律师

 一、婚内一方出轨,是否可让其净身出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婚内一方出轨并不能直接导致其“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概念,其本质是离婚时一方完全不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双方协议为优先,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民法典》第 1087 条明确,法院判决分割财产需遵循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的原则,该条款仅规定了对无过错方的适度倾斜,而非剥夺过错方的全部财产权利。

  《民法典》第 1092 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核心法定情形: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婚内出轨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属于该条款规定的可不分财产的情形。

  二、出轨方给第三者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大额财物,无过错方能否追回

  可以追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1.出轨事实是否存在;2.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赠与行为是否与出轨目的直接相关。

  三、发现配偶出轨,无过错方该如何合法收集证据、正确维权

  首先,合法有效的出轨证据需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大法定要件。司法实践中普遍被法院采信的证据包括:出轨方本人出具的悔过书、承诺书、保证书;出轨方与婚外第三者的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出行记录等书证;合法取得、不侵犯他人隐私的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资料;邻居、亲友等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言;出轨方因嫖娼等行为被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维权的核心步骤分为三步:第一步,及时固定全部合法证据,做好证据保全,避免证据灭失;第二步,针对出轨方擅自赠与第三者的大额财产,依据相关规定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财产,完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全;第三步,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对方出轨的过错证据,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倾斜照顾,同时针对对方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主张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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