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快递寄件等渠道,编造发放各类型的“扶贫款”“补贴款”,都是当前诈骗分子新型的洗钱套路。再以领“扶贫款”“补贴款”,需要以做任务,诱导被害人提供银行账户帮助转账和取现金。然后导致被害人银行账户被冻结,甚至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2025年9月李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正式、准确报出了他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瞬间让李先生放下了戒心。告知他有“2万元扶贫款”,李先生自己一直日子过得拮据,这突如其来的补贴,简直是“及时雨”。挂了电话,李先生按照对方的指引,在手机上下载了一款陌生App,又根据提示完成了“爱心捐赠”10元,表示,这只是走个流程,证明参与了公益,才能领取扶贫款。
李先生本以为还要等几天才能到账,可没过5分钟,李先生的手机银行就弹出了到账通知:20000元已到账。更加坚信对方的身份是真的。那个陌生电话又打了过来,语气比之前多了几分“严肃”:“李先生,恭喜您成功领取扶贫款,但这笔钱属于专项补贴,需要走备案流程,不然会被视为违规领取,要被追回还要罚款。”
李先生一下子慌了,连忙问该怎么处理。对方“贴心”地给出了解决方案:“把这笔钱转入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再退到指定的账户,我们再重新给你打入一笔钱。等我们在系统里备案完成,这钱就彻底属于你了,还不会有任何风险。”就以这样的理由,李先生的两张银行卡转进转出10多笔资金,流水金额有30万,其中李先生线下取款5万元,给到指定人员。然后李先生的两张银行卡被公安冻结。
办案人员通知李先生去公安机关做笔录,随后被以掩饰隐瞒犯罪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被法院判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件问题分析:
1、本案中,一开始李先生也是受害人,李先生是被骗的。被所谓的发放“扶贫款”的人给诱导以做任务(刷信用)进行收款、转账实则就是洗钱。如果李先生不去线下帮助进行取现金这个行为,李先生完全可以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李先生取现金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的行为。
3、如果李先生没有线下取款给犯罪分子的行为,李先生还构成犯罪吗?银行卡还能解冻吗?
如果李先生没有线下取现金给犯罪分子,李先生的银行卡冻结行为是可以解冻的,李先生也是可以脱罪的,不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案中,李先生一直都是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受害人的角色。如果这时候银行卡冻结,李先生积极联系冻结机关,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是所谓的发放“扶贫款”的犯罪分子被骗的,是可以不被牵连到刑事犯罪当中的,因为普通人很难在面对“天上掉馅饼”的意外之财是还是很容易被骗的,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价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梳理钱款去向,如果没有获利是很容易被排除刑事嫌疑,银行卡很容易解冻,如果银行卡有稍微获利,积极将获利退回公安账户,公安也是会解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