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怎么分?
周运柱律师回答:
一、核心结论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
房子一般判归登记方(出资方子女)所有
父母首付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要补偿对方一半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无明确相反约定的,首付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房屋归属可判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三、三种真实情形怎么分
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房子:归登记方个人
共同还贷 + 对应增值:夫妻共同财产,补偿对方一半
首付:完全归登记方,不分割
父母出首付→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整套房子: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按出资比例、婚姻长短、过错、贡献综合判,通常接近一人一半
父母出首付 + 明确书面约定 “只赠与我子女”
首付:绝对个人财产
共同还贷部分:仍要补偿对方
四、法院通用补偿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 =(婚后共同还贷总额 ÷ 房屋总房款)× 房屋现市值 × 50%
五、最关键的 3 要点
首付必须从父母账户直接转出,保留银行流水
房产证只写自己子女名字,不要加另一方
最好有:父母出资声明 / 聊天记录 / 转账备注,写明 “仅赠与我方子女,与配偶无关”
六、周运柱律师总结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归登记方,首付归个人,共同还贷及增值要补偿对方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