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流水180万,为何最终判处缓刑?辽宁云展律所张俊杰律师“帮信罪”辩护实录

2026/04/15 13:47:46 查看25次 来源:张俊杰律师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已成为刑事犯罪中的高发罪名。对于涉案流水巨大、情节看似严重的案件,辩护律师如何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量刑协商,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这一关键结果?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俊杰律师,结合近期在沈阳市某法院审结的一起典型案例,为您深度解析刑事辩护的实务逻辑。




一、案情背景:涉案金额巨大的法律困境


被告人王某(化名)因法律意识淡薄,将个人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该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转,涉案流水金额高达180万元,造成了被害人的巨额经济损失。



案发后,王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涉案金额巨大且造成严重后果,通常面临较为严厉的实刑判决。面对严峻的形势,家属紧急委托张俊杰律师介入辩护。




二、辩护策略:从“认罪认罚”到“量刑协商”的精细化作业



张俊杰律师接手案件后,并未盲目进行无罪辩护,而是基于客观事实,制定了务实且精准的“量刑辩护”策略,重点从以下四个维度展开工作:



固定法定从宽情节: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配合调查,确立“自首”情节。在法律上,自首是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关键情节。张律师通过与办案机关的有效沟通,确保这一情节在起诉书中得到明确认定。



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张俊杰律师积极促成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不仅是态度的体现,更是争取从宽处理的程序性保障。



全力退赃,修复社会关系:针对涉案金额大的痛点,张律师建议家属积极筹措资金,进行全额退赃。这一行为极大地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向法庭展示了当事人悔罪的诚意。



构建缓刑适用论证体系:在庭审中,张俊杰律师将辩护重心放在“主观恶性”与“再犯可能性”上。律师指出,王某系初犯、偶犯,并非职业卡商,且已深刻悔过并全额退赃,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




三、判决结果:专业辩护换来“重生”机会



最终,沈阳市某法院充分采纳了张俊杰律师的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决定对其予以从宽处理。



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这意味着,王某无需入狱服刑,获得了在社会中改过自新的宝贵机会。



四、律师视角:刑事辩护需要“提前介入”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中,律师的价值不在于“颠倒黑白”,而在于“在规则之内争取最优解”。



张俊杰律师指出,刑事辩护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尤其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进行量刑协商,往往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五、张俊杰律师简介




张俊杰律师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辽宁省优秀律师 | 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16年,累计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数百件。


现任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始终坚持“主任亲自办案”,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务实的辩护风格,在沈阳乃至东北地区享有极高的行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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