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家人为隐瞒,会被追究吗?

2026/04/16 09:23:43 查看31次 来源:叶斌律师

是不是只要知道家人犯了事,没去举报,就犯了窝藏包庇罪?很多当事人家属都问过这个问题,他们内心充满矛盾和恐惧。一方面出于亲情本能想保护家人,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因此触犯法律。其实,法律并非完全不近人情,一个古老的法律原则,在今天依然有其现实意义。

“亲亲相隐”:法律不强人所难

这个原则,在传统法律里叫“亲亲得相首匿”。简单说,就是法律不强求近亲属之间互相揭发。你很难期待一个人在至亲涉案时,能毫不犹豫地“大义灭亲”,这违背了最基本的人伦常情。现代刑法里有个概念叫“期待可能性”,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所以,对于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这些近亲属,如果他们只是“知情不举”,没有进一步的行动,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是有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这并非法律纵容,而是对人性弱点的必要体恤,是法理与人情的一种平衡。司法解释也明确,近亲属犯窝藏、包庇罪,可以从轻处罚,这为一些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留下了出罪的空间。

什么情况下,近亲属可能不构成犯罪?

我关注这类判决,它们为“亲亲相隐”划出了相对清晰的边界。关键在于行为的“消极”与“积极”之分。

比如,在一起外省的案件中,一位张女士的丈夫涉及一起伤害案件。张女士只是照常和丈夫共同生活,没有为他提供藏匿的处所,也没有资助他逃跑。法院最终认为,她的行为属于知情不举,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窝藏罪。

再比如,在杭州本地,一位母亲在警方调查其交通肇事的儿子时,只是隐瞒了儿子的行踪,并没有去作假证明或者顶包。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其行为系基于亲情的被动隐瞒,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还有一个近期的案例,女儿明知父亲用了假身份,但只是继续共同生活,家庭收入也放在一起用。法院认为,这种基于家庭义务的日常扶助,不能等同于刑法上“帮助逃匿”的行为,最终也未认定犯罪。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司法实践对近亲属间那种出于维系家庭、基于日常生活的“消极”容忍,是持相对宽容态度的。它的核心是“不主动作为”,而不是“积极协助”。

但是,这条底线绝对不能踩

必须强调的是,“亲亲相隐”绝不是免罪金牌,它有严格的适用边界。一旦行为从“消极隐瞒”变成了“积极协助”,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如果你为涉案的家人提供专门的藏匿住所、提供逃跑的资金、帮他伪造或毁灭证据、甚至替他顶罪“背锅”,这些都属于积极的窝藏、包庇行为。即使你们是近亲属,也依然会构成犯罪,只不过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到亲情因素予以从轻处罚。法律宽容的是人性的犹豫,而不是对司法程序的主动破坏。

此外,这种出罪理由通常不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极其严重的犯罪。在这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情形下,法律的底线会更高。

说这么多,归根结底是想告诉正处在这种焦虑中的家属:先不要被自责和恐惧压倒。法律在维护秩序的同时,也理解亲情的重量。关键在于,当时的行为到底走到了哪一步。是仅仅知情,还是已经采取了行动?这中间的差别,往往决定了不同的法律后果。

刑事案件里,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定性。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扰,不确定家人的行为到底属于哪种性质,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梳理一下,看看问题的关键在哪里,以及接下来最理智的应对方向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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