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遭强制执行,执行异议+过户诉讼双胜诉,捍卫当事人房产权益

2026/04/17 17:36:06 查看441次 来源:马朝丽(林州市)律师

房产遭强制执行,执行异议+过户诉讼双胜诉,捍卫当事人房产权益

 

案情简介

当事人购买按揭房屋后,因房屋贷款未解押,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多年后,原出卖人因对外欠债涉诉,其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当事人已购买的这套房屋列为执行标的,当事人面临房财两空风险。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证据,收集完备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记录等关键材料,立即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庭审中,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充分举证证明当事人已合法签订购房合同、足额支付购房款、实际占有房屋,且未办理过户并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完全符合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

法院依法采纳律师全部意见,判决终止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成功保住当事人房产。

本以为案件终结,却因原出卖人欠债过多、失联出逃,当事人依旧无法办理过户,房产始终存在再次被执行的风险。为彻底根除隐患,律师再次代理当事人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诉求判令出卖人履行过户义务、支付违约金。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求,判令出卖人一个月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生效后,出卖人仍失联拒不履行,律师随即代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最终顺利为当事人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彻底解决所有房产纠纷。

案件亮点

面对房屋被执行、出卖人失联双重困境,分阶段精准施策,先通过执行异议之诉阻断执行保住房屋,再通过合同诉讼确认过户权益,最后依托强制执行完成产权登记,全程闭环维权,彻底化解当事人所有房产风险,实现“保房产+办产权证+获违约金”三重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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