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收来的“二手药”,为何成了诈骗的“帮凶”?

2026/05/07 14:02:31 查看13次 来源:叶斌律师

最近在整理案卷时,我看到一份关于药品交易的记录,让我想起了一个长期存在却又很容易被人忽视的法律风险。很多人可能都见过,路边或者小区布告栏里,总有些“高价回收药品”的小广告。在一些人眼里,这似乎是一门回收利用、你情我愿的小生意。但在我们刑事律师看来,这背后可能隐藏着通往看守所的捷径。

你以为的“收点旧货”,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我曾接触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先生就是从事这类“药品回收”生意的,规模做得还不小。他通常以一个相对较低的价格从一些市民手里收购没用完的处方药,然后再转手卖给需要的人,从中赚取差价。在他看来,这和收废品、收二手手机没什么两样。直到有一天,他因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个罪名听起来很绕口,但说白了,就是“明知是犯罪搞来的钱或物,还帮忙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收赃。对于收药这个行为来说,如果上游卖药给你的那些人,他们的药品是通过骗取医保开出来的,那么这些药品在法律上就属于“犯罪所得”。你收购并再次销售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

辩护的关键:如何证明当事人“不知道”?

这类案件办理起来,有一个非常大的难点,就是如何界定当事人的主观状态,也就是“明知”。从辩护的角度看,公诉方必须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王先生在收购药品时,清楚地知道这些药是别人骗保得来的。这恰恰是整个指控链条中最脆弱的一环。

要证明这一点有多难?侦查机关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他们要去核实,卖药给王先生的那些市民,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骗保行为?他们需要查清每一种药品的具体来源,有没有对应的医保报销记录?王先生收购和卖出的药品数量、种类、金额分别是多少?这些证据链条必须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说实话,在现实中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一个人把病看好了,家里剩下一些没吃完的药,想处理掉换点钱,这种情况很常见。我们作为辩护律师,常常会从这个角度切入:当事人如何能隔着一层交易,准确判断出对方的药品是合法剩余,还是非法骗保?如果仅凭“价格低于市场价”就推定当事人“明知”,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也可能会冤枉一些人。在很多案件中,如果药品的具体来源无法查清,上游的骗保犯罪事实就无法百分之百坐实,那么下游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就成了无源之水。这类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进行辩护的思路,在实务中是有争取空间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看似不起眼的小生意背后,可能都对应着一条条具体的法律规定。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正因为类似的事情感到困惑,不确定自己行为的性质,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看看问题的关键到底在哪里。

法律不强人所难,但也不会轻易放过一个真正的违法者。我们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在进行任何一笔交易前,多问自己一句:我做的这件事,经得起推敲吗?很多时候,一个简单的自问,就能帮我们避开人生路上的很多大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