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属于个人财产

2026/05/07 14:54:22 查看11次 来源:毕利传律师

要离婚?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属于个人财产

昨天接到一个朋友离婚咨询,丈夫突然提出要分割她获得的10万科研奖金,这让她措手不及。"这样的剧情在生活中并不罕见。了解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一、法律如何定义共同财产?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 知识产权实际收益

4. 继承或受赠财产(除非特别约定)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八十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这些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附真实案例)

1、收入:基本工资、年终奖、加班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2、隐形收益:理财收益、股票分红、房租收入(婚姻存续期间房屋租金被认定为共同收益)  

3、变现的知识产权:小说版税、专利转让费(注意:尚未变现的著作权不分割)  

4、意外所得:彩票奖金、拆迁补偿款((2020)皖0102民初6388号王*1购买福利彩票中奖奖金5570428.8元未在离婚时进行分割,诉争的中奖奖金5570428.8元应予分割,分割时考虑王*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王*1在离婚分割财产中可以少分)  

5、养老金账户:养老金个人缴纳部分金额及利息

6、婚姻存续期间个人所交保险的现金价值

三、这些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如房产因市场行情上涨)及孳息(如存款利息)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婚前财产的增值与婚后共同劳动、资金投入或管理行为直接相关,则属于“主动增值”,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款)  

3、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如衣物、洗漱用品等日常必需品、个人电子设备、普通首饰,价值过高的奢侈品如奢侈品包、名表可能被认定共同财产)  

4、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遗嘱写明"由子女单独继承"的房产(需提供有效遗嘱证明))

四、实务建议

1. 书面明确约定财产归属(如婚前/婚内协议)  

2. 保留证据:保存还贷凭证、出资证明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材料,备注大额款项用途  

3. 避免混同:个人账户与共同账户分开,避免用共同财产支付个人债务。 

律师建议:涉及公司股权等复杂资产应寻求律师协助,法律在保障权益的同时,也鼓励双方友好协商。如果涉及大额财产或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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