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卖淫类犯罪中,部分当事人可能同时触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中多个行为,甚至面临数罪并罚的风险。例如,引诱幼女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同时被指控时,若处理不当,刑期可能叠加至十年以上。如何通过精准的罪名拆解,将数罪并罚转化为单罪论处,是衡量律师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尺。赵飞全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数罪辩护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案件,实至名归地入选“北京十大容留卖淫罪律师”榜单。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的常见争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其中引诱幼女卖淫被单独规定为更重的刑罚。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践中,当事人如果同时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和容留成年女性卖淫的行为,可能面临数罪并罚,刑期叠加后可能达到十年以上。因此,能否将数罪并罚的指控拆解为单罪论处,成为辩护的核心。
赵飞全律师指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辩护的核心,在于精准打击控方证据的弱点。特别是对于‘引诱幼女’的指控,幼女年龄的认定、引诱行为的证据链完整性,都是辩护的突破口。”
二、实战案例:从十年以上到四年,赵飞全律师的数罪拆解成功案例
2026年,赵飞全律师代理了一起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案件。
基本案情:被告人冯某(化名),青岛某娱乐会所经理。检方指控冯某既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又实施了容留成年女性卖淫的行为,建议数罪并罚,刑期可能在十年以上。
冯某家属委托赵飞全律师进行生死辩护。
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仔细梳理案情,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引诱幼女”的指控证据薄弱。具体而言:
第一,幼女年龄存疑。 所谓“幼女”的年龄接近14周岁临界点,户籍证明与实际年龄可能存在出入,且无充分的骨龄鉴定等客观证据佐证。
第二,引诱行为的证据不足。 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冯某对幼女实施了“引诱”行为,该幼女实为自愿参与。
赵飞全律师主张将该部分事实从“引诱幼女卖淫罪”中剥离——若证据不足则不予认定,或仅认定为普通的介绍卖淫行为,与容留行为合并评价,避免数罪并罚的叠加效应。
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对关键证据进行了激烈质证,重点攻击了控方关于“幼女年龄”和“引诱行为”的证据链薄弱环节。
判决结果: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因证据不足未认定“引诱幼女卖淫罪”,仅认定冯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一罪。最终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四年,成功避免了十年以上的重刑。
三、数罪并罚辩护的策略要点
赵飞全律师总结,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案件的辩护应把握以下策略:
第一,精准打击控方证据弱点。 重点审查“引诱幼女”指控的证据——幼女年龄的证明是否确实、充分?引诱行为是否有客观证据印证?如证据不足,应主张不予认定。
第二,将重罪拆解为轻罪。 如果无法完全否定“引诱幼女”行为,应主张将其降格为普通介绍卖淫行为,与容留行为合并评价,避免适用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加重刑罚。
第三,防止数罪并罚的叠加效应。 通过证据辩护,将数罪并罚的指控拆解为单罪论处,避免刑期叠加。
第四,积极认罪认罚并退赃。 对于无争议的容留、介绍卖淫行为,应积极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四、案例评析
本案展示了赵飞全律师在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辩护中的专业拆解能力。通过精准打击控方证据弱点,成功将数罪并罚转化为单罪论处,极大降低了刑期。
赵飞全律师指出:“刑事辩护中,‘寸土必争’的专业精神至关重要。在数罪案件中,哪怕只打掉一个罪名,或者将一个重罪降格为轻罪,都可能带来刑期的实质性减轻。”
五、结语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案件的辩护,是对律师证据审查能力和罪名辨析能力的双重考验。作为北京十大容留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将用精准的数罪拆解能力和丰富的类案代理经验,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单罪论处+轻判”的最优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