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我们刑事律师这行,经常会遇到一些让人五味杂陈的案子。有些案子,从法律构成上看,其实离犯罪还很远,但当事人却已经被推到了悬崖边上。我最近在梳理案卷时,就翻到了一份外省某市的判决书,案子本身不复杂,但它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在商海里打拼的朋友深思。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做项目的老板,因为合作方的资金没跟上,项目黄了。结果,这位投资方在民事诉讼可能打不赢的情况下,转头就以“合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这几乎成了当下一些投资失败后,强势方用来“追债”的惯用手段。今天,我们就借着这个已经判决的案例,聊一聊生意场上的经济纠纷,是怎么一步步被推向刑事犯罪的深渊的。
一、“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有时只有一线之隔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案子。很多年前,北方某城市要修一条环城公路,这是个很大的基建项目。一位王总通过自己的公司,拿下了这个项目的承建资格。王总有资源、有路子,但缺钱。于是,他找到了一个投资方李总。双方一拍即合,签订了合作协议。
但项目启动需要一笔数额不小的保证金。李总的公司在投入了一部分资金后,后续的钱却迟迟没有到位。王总这边,为了维持项目运转,用李总投入的部分资金支付了项目前期的一些必要开支和历史欠款。结果可想而知,保证金没凑齐,项目最终被政府方面叫停了。
这下李总不干了。项目黄了,他投的钱大部分打了水漂,损失了上千万。如果走民事诉讼,他自己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本身就是违约方,官司很难打赢。于是,他选择了另一条路——向公安机关报案,告王总合同诈骗。
你看,一个典型的商业合作失败案例,就这样被强行拖进了刑事轨道。在李总看来,这可能是追回损失最有效的办法。但在王总看来,这无异于灭顶之灾。
二、控方的“有罪逻辑”,我们该如何拆解?
案子到了检察院,控方提出了几个核心的指控逻辑,这些逻辑在很多类似的“合同诈骗”案中都非常典型。
第一,他们认为王总“隐瞒了关键事实”。因为在和李总合作之前,项目方已经因为资金问题给王总发过一个“违约通知”。控方认为,王总隐瞒了这个“坏消息”,诱骗了李总继续投资。但我们做辩护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违约通知不等于合同解除。它更多是一种催告和督促。事实上,在收到通知后,项目方依然接收了王总后来支付的部分款项,这恰恰说明,当时的合作关系还在延续。用这一点来定性“欺诈”,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第二,也是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资金的“挪用”。控方抓住王总将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公司其他项目开销这一点,认为他具备“非法占有目的”。这恰恰是合同诈骗罪认定的关键,也是我们辩护的主战场。我们需要向法庭说明,这笔钱的性质到底是“项目启动资金”还是“专项保证金”?如果是前者,那么用它来支付与项目相关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前期投入的欠款等,都属于合法的商业行为。不能因为项目失败了,就把所有正常的经营支出都倒推为“挪用”。
说白了,判断“非法占有目的”一个最朴素的标准就是:钱最后去了哪里?是进了王总自己的口袋,被他拿去挥霍、购买豪车豪宅了,还是仍然投入到了整个项目的生态循环中?在这个案子里,王总虽然用钱的地方不那么“完美”,但他没有一分钱是用于个人享受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能说明,他主观上还是想把项目做成,而不是想骗钱跑路。
三、五个问题,帮你判断自己离“犯罪”有多远
这个案子的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都判决王总无罪。这个结果来之不易。但它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如果你也身处类似的商业纠纷,担心自己被“刑事控告”,不妨先问自己五个问题:
第一,你签合同时,有履约能力吗?也就是说,你做的这个项目是真实的,还是凭空捏造的?只要项目是真实的,你就具备了最基本的履约能力基础。
第二,你有实际的履约行为吗?收到钱后,你是立刻开始为项目奔走,还是什么都不干?哪怕只是支付了几个人的工资,哪怕只是用于项目的前期接洽,这些都是能够证明你“想要做事”的履约行为。
第三,资金的真实去向是哪里?这是重中之重。一定要保留好所有资金往来的凭证,证明钱都用在了公司经营和项目开支上,而不是个人腰包。这是对抗“非法占有目的”指控最有力的武器。
第四,出现问题后,你的态度是什么?是积极沟通、想办法弥补,还是直接失联、跑路?积极承担责任的态度,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司法机关对你主观心态的判断。
第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你的欺骗行为,还是因为市场变化、资金断裂等客观的商业风险?刑事犯罪追究的是主观上的恶,而不是客观上的失败。把这一点厘清,是出罪的关键。
刑事案件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当事人和家属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错过了关键的辩护时机。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证据和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正为这类事情困扰,不确定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风险,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们办了上千件案子,见过太多因为一步走错而导致结果天差地别的例子。商业合作有风险,但我们不能让商业风险轻易地演变成刑事责任。守住商业的底线,也守住法律的边界。遇到问题,不要慌,先弄明白规则,再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