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断缴工伤保险的原由分析工伤保险断缴对于职工而言绝对属于“利空”,须引起高度重视。现实中会有哪些原因造成断缴的情况,这是需要知晓的。 (一)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 1、未依法缴费。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资金周转问题或故意“省钱”,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违法操作。如不签合同不缴保、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按最低基数缴费或试用期内不缴等。 3、单位主体消亡。用人单位破产、关闭或被依法撤销,导致无法继续参保。 (二)劳动关系变动造成的 1、劳动关系终止。职工离职、退休、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工伤保险关系随之中断。 2、工作变动衔接不当。从原单位离职后,新单位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造成保障空白期。(三)保险状态异常造成的 1、保险期间届满未续保。部分工伤保险(如特定项目或商业补充险)有固定期限,到期未续保则中断。 2、骗保行为被查处。若职工被认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骗保行为,工伤保险可能被停止。 (四)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 1、职工个人原因。如主动离职后未就业,导致断缴;但需注意,工伤保险不能由个人自行缴纳或补缴,只能由单位办理。 2、违法犯罪导致工伤。若职工因自身违法行为(如酒驾、打架斗殴等)直接导致工伤事故,部分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可能被暂停。 特别提醒:即使工伤保险断缴,只要工伤已被依法认定,相关待遇(如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继续享有,但由用人单位承担,而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