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收到一些添加好友的请求,对方身份很特别——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当事人家属,而是做“调档业务”的朋友。说实话,我不太会通过这类请求。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我确实见过太多人,从“帮人查点资料”开始,最后却站在了被告席上。
“调档”和“查信息”,中间隔着一道悬崖
如果你做的是正规律师调档,拿着合规手续去派出所调取户籍信息,左手接单、右手委托其他律师办手续,这个路径本身,在法律框架内是没问题的。 但问题是,很多人做着做着,业务边界就开始模糊。 从调户籍信息,慢慢变成了查电话号码、查现住址、查车辆信息、查车牌号。这后面的事情,就很难说得清合不合法了。
我打个比方。你开了一家快递代收点,帮邻居代收包裹,这是便民服务。但如果你开始拆开包裹,记录别人买了什么、寄给谁,再把这份记录卖出去,性质就完全变了。调档和倒卖个人信息的区别,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不是小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到底怎么认定的?
很多做这行的朋友,最初可能确实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做个小生意,赚点差价,怎么就跟刑事犯罪沾边了?
但法律上对这块的规定很明确。如果个人信息的获取途径不合法,而且达到一定数量,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就已经触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了。我在办案中注意到,这类案件里,专门从事信息倒卖的人,往往是涉案最多的那一类。游戏搬砖、电商经营这些行业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反而相对少见。这说明什么? 说明一旦你把这当成一门“生意”来做,风险就已经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累积起来了。
挣得越多罚得越重,这笔账你算过吗?
说到处罚,很多人有一个认知误区,觉得“大不了退钱”。实际情况没那么简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罚逻辑,是典型的经济性惩罚,但这个“经济性”对当事人来说,压力可能相当沉重。首先,违法所得要全部退还。其次,还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通常情况下,一倍是常见起点。我举个模糊化的例子你就明白了:如果一个人这几年的收入累计有五万、两万、三万这样几笔,退完所有款项之后,他可能还要额外承担一笔数目相当的罚金。 相当于白干了不说,还得倒贴。 有些当事人本来经济状况就不宽裕,想着靠这个改善一下,结果把自己弄进了更难的处境。到了这一步,你还会觉得这行当有利可图吗?
悬崖勒马,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我知道有些朋友会觉得,“我不可能被查到”。但说句实话,持续做下去,风险是躲不掉的——不管是被人举报,还是某天事情牵连暴露,都只是时间问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虽然在经济处罚的基础上,相当一部分被告人确实争取到了缓刑,但这是有前提的:退赔到位、罚金能够承担。如果这两个条件做不到,那结果就很难说了。刑事案底一旦留下,影响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家人。
今天突然聊起这个,是因为又遇到了类似的添加请求。我想表达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如果你正在做这行,还没被查到,现在停下来,就是最好的止损。 劝阻一个是一个。趁着事情还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悬崖勒马,比什么都强。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面临刑事风险时,最大的问题不是“不懂法”,而是“没想到会轮到自己”。如果你现在心里有些犹豫,不确定自己正在做的事有没有风险,可以先了解一下,把情况理清楚。刑事案件的窗口期,往往在当事人真正意识到风险之前就已经在流逝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