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就已经错了
这段时间,总有人问我同一个问题:叶律师,我借钱的时候跟朋友撒了个谎,说资金周转很好,其实公司都快撑不住了。现在钱还不上,对方告我诈骗,我是不是完了?
老实讲,这不是个例。我做刑事辩护十八年,经手的诈骗类案件里,大概有一小部分都跟“借钱撒谎”有关。很多人一听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自己就先慌了,觉得这下完了。但我要跟你说的是:借钱时说了谎,跟构成诈骗罪,中间还隔着一条很重要的线——非法占有目的。
这条线要是跨过去了,那确实是诈骗;但要是没跨过去,这就只是一桩民事纠纷,不该被送进看守所。咱们拿一个真实的案件来说清楚。
一个高院判下来的无罪案,到底赢在哪
咱们先来梳理一个场景。一位在福建做了十几年鞋模生意的老板,黄先生,因为工厂经营下滑,银行的三百万贷款马上到期,工人工资也发不出。走投无路之下,他伪造了公司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以扩大生产为由,向十一位亲友借了千万级别的一笔钱。
钱到手之后呢?他没有拿去挥霍,没有买车买房,更没有跑路。他拿这笔钱发了工资、还了银行贷款,还投了一小部分到股市,想着能赚点钱填窟窿。结果生意没好转,钱还不上,亲友报了案。一审法院判了他十五年,罪名诈骗。
但到了福建省高院,改判了——无罪。
很多人不理解:明明都伪造证件了,明明都说谎了,怎么能无罪呢?这里头最关键的一点,我在办理这类案子时反复跟当事人家属强调:有欺骗行为,不等于有非法占有目的。
高院是怎么判断的?我总结了几条关键逻辑:第一,资金去向干干净净。每一分钱都进到了公司和员工的账上,没有一分钱进了自己的口袋。这一条,直接把“主观上想占有”的指控打掉了。因为真正想骗钱的人,是不会把钱往亏钱的生意里填的。
很多人会担心,如果家属被关进去了,该怎么证明资金去向?我一般会建议家属,第一时间打印银行流水、对账单,梳理出每一笔资金的实际用途。这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第二个判断标准: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
我办案子这么多年,最怕的一种情况,就是办案机关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一个人没钱还了,就倒推他“一开始就没想还”。这个逻辑,说实话,在实务中太常见了。
但法律不是这么讲的。我们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诈骗,要看借款时他有没有基础还款能力。那位黄老板虽然短期资金紧张,但他有厂房、有设备、有库存,这些固定资产估值远远超过他的对外负债。他不是明知自己身无分文还硬借,他只是需要一笔过桥资金来度过眼前的坎。后来生意崩了,那是商业风险,不是刑事犯罪。
更关键的是,事情暴露后,他没有跑,没有耍赖,而是主动找亲友协商,提出用工厂的资产抵债。这样一种积极的还款意愿,也是法院认定他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
我经常跟家里人说,如果当事人是被抓进去的,家属能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尽快把当事人名下的资产清单整理出来,证明他是有家底的人。这个动作,有时候能改变案件的走向。
说了这么多,我想归根结底一句话:生意失败了,不该被当作诈骗犯来对待。法律保护诚实守信的交易,也保护在经营中因为客观风险而陷入困境的人。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正在为“借钱还不上”这件事担惊受怕,甚至已经被关在看守所里,不要自己吓自己。先把资金流向、资产情况、还款意愿这些关键点理清楚,再来判断这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很多案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能争取到不起诉。但前提是,你得在正确的时间,用正确的方法,把底牌亮出来。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