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横穿马路被撞主责变次责,泽良交通律师助力伤者获赔19.2万!

2026/06/09 10:39:53 查看3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2024年3月,温州鹿城区的吴女士在距斑马线约30米处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撞飞,导致骨盆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吴女士“未走人行横道、未注意观察”,负事故主要责任;肇事司机因超速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以“行人主责”为由,仅愿在交强险外赔付30%的损失,吴女士家庭面临巨大经济压力。

吴女士家属辗转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团队调取肇事车辆EDR(事件数据记录器)数据及现场监控,发现车辆撞击前车速达到68km/h(该路段限速50km/h),且司机曾有短暂看手机的动作。团队援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以及超速加重责任的规定,主张“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

泽良团队提交复核申请,指出吴女士虽有过错,但超速+分心的机动车方过错更为严重,不应仅定次责。经上级交警部门复核,责任认定修改为:司机因超速及妨碍安全驾驶行为负主要责任,吴女士负次要责任。从主责到次责,赔偿比例实现关键反转。

责任修正后,团队整理了吴女士近8万元的医疗费、9级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及后续康复费用,核算总损失约32万元。在与保险公司的多次调解中,团队坚持以法定标准逐项核对,不接受“打折赔偿”,同时考虑到吴女士家庭急需用钱,在付款期限上要求“20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最终双方达成19.2万元的赔偿协议,款项如期到账。

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再次证明:在交通事故中,“主责”不是终点,而是维权的起点。通过专业复核与证据挖掘,可以扭转看似已成定局的责任认定,为受害者争取到实实在在的赔偿。

泽良交通律师,深耕福建、浙江、广东交通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受害者权益。如您在福建、浙江、广东遇到交通事故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