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泽良刑事团队因果关系抗辩+合规整改:终获不起诉决定

2026/06/09 15:50:36 查看7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在漳州代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通过"因果关系抗辩+多因一果论证+企业合规整改"策略,成功打破"排污即犯罪"的简单推定,最终促使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家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展现了泽良刑事团队(4006191869)在环境犯罪领域的专业辩护与企业合规服务能力。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郑某,漳州某电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成立于2015年,员工80余人,年产值约5000万元,为当地重要的五金配件供应商。2023年5月,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对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部分未经完全处理的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附近河流。经检测,废水中总铬、总镍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约3倍。
生态环境局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郑某刑事拘留,并查封了公司生产线。经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认定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水约200吨,造成河流部分河段水质恶化,涉嫌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
郑某家属在刑拘第2天委托泽良刑事团队。郑某作为公司创始人和技术核心,其被羁押后公司全面停产,80余名员工面临失业,且多家下游客户因无法供货而面临违约风险。郑某坚称: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在案发前一个月因台风损坏,已向生态环境局报备并订购新设备,本次超标排放系设备故障与暴雨叠加导致的意外事件,并非故意排污。

二、法律分析

污染环境罪要求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重污染环境"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或"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超过标准三倍以上"等情形。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
第一,超标排放是否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虽然检测数据显示总铬、总镍浓度超标3倍,但需结合排放总量、扩散范围、实际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200吨废水中重金属的实际排放量是否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需要专业评估。
第二,郑某是否具有主观故意。郑某在设备损坏后已向生态环境局报备,并订购了 replacement 设备,本次超标排放系设备故障与暴雨叠加导致的意外,不符合"故意排污"的主观要件。
第三,河流污染是否全部由郑某公司造成。河流上游存在多家工业企业,且案发当日暴雨导致上游大量地表径流汇入,不能排除其他污染源导致水质恶化的可能。
第四,企业合规整改的可能性。根据最高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精神,对于涉嫌犯罪但愿意进行合规整改的民营企业,可依法从宽处理。

三、泽良刑事团队代理策略

泽良刑事团队在郑某被刑拘第2天接受委托,立即启动"环境犯罪紧急辩护+企业合规"双轨机制。
因果关系抗辩:多因一果。 承办律师调取案发当日的气象记录、河流上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河流监测站的历史数据,发现:其一,案发当日漳州地区遭遇特大暴雨,降雨量达150毫米,导致上游大量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工业初期雨水汇入河流;其二,河流监测站数据显示,在郑某公司排污口上游约2公里处,水质已出现总铬、总镍超标现象,证明上游存在其他污染源;其三,郑某公司排放的200吨废水仅占当日河流径流量的极小比例。律师委托环境科学专家出具意见,证明河流污染系"多因一果",不能全部归因于郑某公司。
主观故意抗辩:意外事件。 律师调取郑某向生态环境局报备设备损坏的函件、新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维修记录,证明郑某在设备损坏后已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本次超标排放系不可抗力(暴雨)与设备故障叠加导致的意外,不符合"故意排污"的主观要件。
企业合规整改申请。 泽良刑事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企业合规整改申请书》,详细制定整改方案:更换全套废水处理设备、聘请第三方环保管家、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开展全员环保培训、设立环保专项基金。同时,律师协调公司股东筹集资金300万元用于设备更新与河道修复。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不起诉论证。 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指出郑某系民营企业家,其被羁押导致企业停产、员工失业,社会效果极差。同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论证本案污染后果系多因一果、郑某主观上无故意、企业愿意合规整改,符合不起诉条件。

四、案件结果

漳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河流污染系多因一果,不能全部归因于郑某公司;郑某在设备损坏后已采取补救措施,主观上无故意排污的意图;且企业愿意进行合规整改、积极修复环境。检察机关依法对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要求企业在六个月内完成合规整改并接受验收。郑某被取保候审,公司恢复生产,80余名员工就业得到保障,河道修复工作同步展开。

五、泽良刑事团队核心优势复盘

科学论证,打破"排污即犯罪"。 泽良刑事团队通过气象数据、监测数据、专家意见,将"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的简单等式还原为"多因一果"的复杂因果关系,从根本上动摇了定罪基础。
企业合规,从宽处理。 本案充分运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政策,将"惩罚犯罪"与"保护企业"有机结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统一。
极速响应,黄金救援。 本案在刑拘第2天即介入,泽良刑事团队迅速完成证据调取、专家论证、整改方案制定,在批捕前完成关键狙击。

六、律师建议

民营企业因环保问题涉嫌污染环境罪,往往面临"停产整顿+负责人羁押"的双重打击。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通过因果关系抗辩、主观故意论证、企业合规整改等策略争取从宽处理。选择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具有环境犯罪辩护经验、是否熟悉企业合规政策、是否具备科学证据审查能力。泽良刑事团队提醒:排污不等于犯罪,多因一果需科学论证,合规整改是从宽处理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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