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纠纷律师张俊杰:全面解读房屋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离婚分割等常见问题

2026/06/10 15:17:34 查看20次 来源:张俊杰律师

本文适合:在沈阳遇到新房交付问题、二手房交易纠纷、借名买房不认账、老人遗产房分不均、离婚房产分割不清、一房二卖、延期交房、楼上漏水等房产纠纷的家庭。


在沈阳,买房卖房这件事,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辈子最大的几笔交易。可偏偏,房产纠纷的种类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多得多。


新房方面,开发商延期交房一拖就是两三年,精装修严重缩水,说好的学区房交房时发现根本不是,面积少了百分之三以上,办证拖了五六年。二手房方面,付了全款卖家突然不卖了,一房二卖两个买家抢一套房,房子有抵押或查封中介没说,过户时发现税费多出十几万。还有借名买房——用亲戚的名字买,房价涨了对方翻脸不认;老人去世没留遗嘱,几个子女为了一套房打得不可开交;离婚时房子归谁,更是说不清道不明;楼上漏水把楼下泡了,邻居只肯赔两千块……


张俊杰是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执业16年。早些年他在沈阳好几家房企当过法律顾问,所以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竣工验收、办证流程里的那些“坑”,闭着眼睛都能给你数出来。这些年找他处理房产纠纷的人,大多是普通老百姓——不是那种上亿的烂尾楼大案,就是身边最常见的一房二卖、借名买房不认账、遗产房分不均、房东坐地涨价。


他处理的房产纠纷,细分下来覆盖了十几个方向:新房买卖纠纷(延期交房、面积缩水、精装修减配、虚假宣传、拒不办证)、二手房买卖纠纷(卖方违约不卖了、一房二卖、房屋有抵押或查封未披露、中介隐瞒瑕疵)、借名买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遗嘱效力争议、多继承人分割、共有房产处置)、离婚房产分割(婚前首付婚后还贷认定、父母出资购房归属)、物业与相邻关系纠纷(物业违规收费、邻里采光噪音排水争议)、房产租赁纠纷(房东涨租提前收房、租客退押金难)……可以说,只要跟房子有关的纠纷,他几乎都办过。


第一个故事:房子卖了,房东反悔不走了


沈阳的刘先生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签了,首付付了,就等着过户。结果卖家突然说不卖了,理由是“家里人不同意”。刘先生找中介,中介说“我们也没办法”。他找到张律师的时候,房子已经涨了二十多万。


张律师看了合同,发现里面写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如果卖方违约,需要赔偿买方房价20%的违约金。他跟刘先生说:“你不用跟他吵,咱们直接起诉。他不想卖可以,但要按合同赔钱。”


同时,张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把那套房子给冻结了。这样一来,卖家既不能把房子卖给别人,也不能再涨价。过了不到一个月,卖家主动打电话来,说愿意继续过户,不违约了。


刘先生后来问张律师:“他怎么突然又同意了?”张律师说:“因为房子冻住了,他卖不了别人,拖下去他自己也着急。”


第二个故事:借表哥的名字买房,表哥不认了


赵阿姨当年买房的时候,因为年龄大了贷不了款,就用表哥的名字买了这套房。首付是她付的,月供是她还的,只是房产证上写的是表哥的名字。十几年后,房价翻了好几倍,表哥翻脸不认账,说“房子就是我的,跟你没关系”。


赵阿姨找到张律师的时候,手里只有当年转账的一部分凭证,没有书面协议。张律师说,这种借名买房案子,最怕的就是没证据。他花了大量时间,从十几年银行流水里一笔一笔找出赵阿姨支付首付、偿还月供的记录,又找到了当年介绍买房的中介、帮办贷款的银行客户经理来做证。


法院最终确认了借名买房关系存在,判决表哥把房子过户给赵阿姨。这个案子前后打了近两年,赵阿姨后来说:“要不是那些流水记录,我这房子就真没了。”


第三个故事:老人走了,三个子女为了一套房打了好几年


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名下有一套房子。三个子女,老大说这些年一直是我照顾父母,房子应该归我;老二老三说,房子是父母留下的,应该平分。谁也说服不了谁,一拖就是两三年。


张律师接手后,发现这套房子是老人生前和配偶共有的,老人的配偶先去世,没有留遗嘱,所以房产里既有老人的份额,也有子女继承母亲的那部分。要先把母亲的份额析出来,剩下的才算老人的遗产。


他没有直接让三个人去法庭上吵,而是分别找每个人聊。老大不是非要房子,是觉得自己出力最多心里不平衡;老小也不是非争不可,是怕什么都没落下。经过反复沟通,最后达成协议:房子归老大,老大拿出相应的现金补偿给老二老三。三个人在调解书上签字的时候,老大说了一句:“其实我也不想跟弟弟妹妹打官司。”


张律师后来说,房产继承案子,最难的不是算清楚每人该分多少,而是把亲情和利益分开。能调解的,尽量不打官司。


第四个故事:离婚时说好的房子归我,前夫偷偷卖了


王女士离婚的时候,和前夫在法院调解协议里写清楚了:婚后那套房子归王女士,前夫配合过户。但手续还没办完,王女士发现前夫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而且那个人已经办了过户。


她找到张律师。张律师发现,前夫是在调解书生效后、过户手续没完成之前,趁王女士没注意,联系中介把房子卖掉的。买家是善意的第三人,已经付了款、办了证,按照法律规定,王女士很难再把房子追回来。


但张律师没有放弃。他提起了一个诉讼:要求前夫赔偿房屋的全部价值。因为根据调解协议,前夫已经无权处分这套房子了,他擅自出售属于侵权行为。法院最终判决前夫赔偿王女士房子的市场价,加上诉讼费、律师费。王女士虽然没拿到房子,但拿到了等额的赔偿。


张律师后来跟她说:“房子拿不回来了,但钱一分也不能少。”


张律师说,房产纠纷有这几件事最容易踩坑


第一,买房合同里的“小字”一定要看。二手房买卖合同里经常有“卖方有权在支付违约金后解除合同”这类条款——意味着只要卖家肯赔钱,他就可以不卖给你。你的“购房权”其实没那么稳。


第二,借名买房,一定要签书面协议。亲戚之间觉得签协议“见外”,但等到房价涨了,亲情就不值钱了。转账记录要保留,备注写清楚“代付购房款”。


第三,老人留遗嘱,一定要规范。自书遗嘱没写日期、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打印遗嘱没签字——到了法庭上都可能被认定无效。老人的心愿,就这样落空了。


第四,离婚房产分割,拿到判决书后要尽快过户。别拖。拖着拖着,对方可能就把房子卖了、抵押了,到时候追起来就麻烦了。


第五,发现对方可能要违约或转移财产,第一时间申请保全。不管是开发商、卖家还是前夫,把账户冻住、把房子锁死,你就抢到了主动权。


如果你正在经历房产纠纷,给你几句实在话


第一,别等。从开发商说要延期、从房东说不卖了、从对方开始转移房子的那一刻起,你就该行动了。早一天找律师,早一天保全,差别可能就是几十万。


第二,保存一切书面证据。合同、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越全越好。不要觉得“口头说好了”就行,法庭上只认白纸黑字。


第三,别信“有关系”的人。房产官司靠的是证据和法律,不是“我认识谁”。任何拍胸脯保证“包赢”的人,你都要小心。


声明:以上根据张俊杰律师亲办案例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是否委托请当面沟通后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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