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众淫乱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在网络群组组织的聚众淫乱案件中,组织者与参与者的刑事责任应当严格区分。组织者系“首要分子”,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普通参与者如仅为“多次参加者”且作用轻微,可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知名的聚众淫乱罪辩护律师,在从犯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陈某(化名,男,29岁,某互联网公司职员)通过社交软件搭建私密聊天群,以“同城交友、线下聚会”为幌子,先后纠集12名成年网友,在本市大兴区、通州区多处民宿、日租房内,多次实施三人以上聚众淫乱活动。陈某负责联系人员、预订场地、统筹流程,系活动组织者。马某(化名)受邀参与3次,系多次参加者。二人因涉嫌聚众淫乱罪被刑事拘留。
马某的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制定了辩护策略。首先,赵飞全律师对陈某与马某进行了定性与身份切割——明确陈某系首要分子,马某仅为被动参与者,未组织、未邀约、未收费,在共同行为中作用轻微,应认定为从犯。其次,赵飞全律师对证据进行了精细化质证——对聊天记录、入住记录、辨认笔录逐一核对,剔除无客观证据印证的参与次数,将马某涉案次数固定为3次,排除重复计算。最后,赵飞全律师论证了情节从宽——二人均系初犯、偶犯,行为发生在私密空间,未录制传播视频,未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危害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悔罪。
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重点突出了本罪仅追责首要分子与多次参加者,对一般参与者应区别对待,提出适用拘役或缓刑的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陈某系首要分子,马某系从犯、多次参加者,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轻情节。判决:陈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马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二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北京聚众淫乱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网络群组组织的聚众淫乱案件中,专业律师可以通过精准区分首要分子、多次参加者、一般参与者,熟练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私密空间、无传播、初犯偶犯等情节,为从犯争取轻判与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