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强制猥亵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强制猥亵罪的核心在于“强制”二字——并非任何违背意愿的肢体接触都构成犯罪,行为必须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在醉酒后认错人、单次短时接触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中,辩护律师通过精准的刑行衔接辩护,可以将案件拦截在刑事门槛之外,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赵飞全律师在醉酒型强制猥亵案件的刑行衔接辩护中展现了极高的专业能力。
2026年,钟某(化名)在一次醉酒状态下,误将一名女性认作熟人,实施了短暂的身体接触。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钟某立案侦查。钟某到案后辩称自己因醉酒认错人,主观上并无猥亵意图,且接触时间极短、未造成伤害后果。钟某的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发现了本案的核心辩点——钟某的行为虽然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但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上升到刑事制裁的程度。赵飞全律师通过精准的定性辩护,论证钟某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制范畴,应受行政处罚而非刑事追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钟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作行政处罚处理。钟某最终以行政拘留替代了刑事处罚,避免了背负“罪犯”的标签。
北京强制猥亵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强制猥亵罪的认定必须严格把握“强制”程度和“社会危害性”标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强制猥亵罪的刑事指控,请及时联系赵飞全律师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