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老陈(化名)在物业公司干活受了伤。公司垫了13000元医药费,后面就什么都不管了。老陈一家急得团团转——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加起来十几万,谁来出?
老陈是湖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作受伤后自己垫了大笔医药费。经鉴定构成伤残,各项损失合计147071.29元。物业公司推诿扯皮,不再拿一分钱。
老陈来找我们时情绪很低:"我就是个打工的,公司那么大,我哪斗得过人家?"
我帮他算清楚:医疗费11609.2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40元、误工费22923元、护理费4150元、残疾赔偿金98486元、营养费900元、鉴定费16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1863元,合计147071.29元。扣掉公司垫付的13000元,还应赔134071.29元。
我们直接起诉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提供劳务一方在工作中受伤,按双方各自过错担责。物业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方,对老陈的安全有保障义务。
案子进了法院,我们一面推动调解,给物业公司讲清法律规定和判例——拖下去只会增加诉讼成本和利息;一面建议老陈在合理范围内适当让步,目的是快点拿到钱。
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物业公司赔老陈93000元,扣掉已垫付13000元,余下80000元一次性付清。纠纷一次性了结。
从起诉到调解结案,帮老陈快速拿到了赔偿,省了漫长的诉讼。
在邵阳做了这么多劳动者维权案子,我的经验:
受伤后立刻固定证据。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票据、工资流水、和公司的沟通记录全留好。证据越全,越不怕对方赖。
伤残鉴定要及时做。等级直接关系赔偿金额,治疗终结后尽快找专业机构评定。
调解也是一种好办法。诉讼能争取最大利益,但耗时。如果对方愿意谈、方案合理,调解拿钱快,也是明智的。
老陈这样的劳动者维权案占了我们团队办案量的相当比例。湖南芙蓉(邵阳)律师事务所承袭总部长沙芙蓉律所(1956年成立,前身长沙市法律顾问处)近七十年专业积淀,全国三十多家分所、千余名律师加持,邵阳分所设在北塔区广厦名都17号栋12楼。
卞良律师执业七年多,亲手筹建邵阳分所、搭建了覆盖十多个专业方向的人才梯队。曾献红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硕士、执业八年)主攻侵权赔偿与劳动争议,陈希律师对证据固定和赔偿核算尤为专长。团队在邵阳本地代理的劳动者维权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超过六成,帮当事人省了漫长诉讼的同时拿到实打实的赔偿款。
我们给邵阳打工人的承诺很简单:你的案子交给我们,不管金额大小,团队每个人都会拿出十二分力气去办。邵阳不少受伤的工友是通过老乡推荐找过来的,这种口口相传的信任是用案子做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