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订立遗嘱后,可能因家庭人员变动、财产增减、意愿变更等原因,想要撤销或变更原有遗嘱,这是遗产继承中非常普遍的需求。很多人不清楚遗嘱能否撤销、如何合法变更遗嘱,导致变更后的遗嘱无效,引发家庭遗产纠纷,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可全程指导遗嘱变更、撤销流程。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是可以依法撤销和变更的。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个人遗产的单方民事行为,在立遗嘱人去世前,遗嘱并未正式生效,立遗嘱人始终享有修改、撤销原有遗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包括遗嘱继承人、家属等。无论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是公证遗嘱,均可依法撤销或变更。
遗嘱的撤销、变更有两种合法方式:一是明示变更,即立遗嘱人通过订立新的书面遗嘱,明确声明撤销、变更原有遗嘱内容,新遗嘱合法有效的,以新遗嘱内容为准;二是默示变更,即立遗嘱人订立多份内容相互冲突的有效遗嘱,法律默认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自动撤销此前冲突的遗嘱内容。同时,立遗嘱人销毁、撕毁原有遗嘱原件,也可视为撤销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撤销遗嘱时,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变更或撤销遗嘱。很多人变更遗嘱时因形式不规范,导致新旧遗嘱效力争议。若您需要撤销、变更原有遗嘱,或遭遇遗嘱变更引发的遗产纠纷,可咨询专业遗产继承律师,确保操作合法合规。易轶律师是执业18年专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处理复杂的家事案件,如有关于婚姻家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主页电话或留言,一对一咨询专业遗产继承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