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纠纷律师怎么选?10个真实案例解析:延期交房、一房二卖、借名买房不认账、离婚、继承房产分割、楼上漏水怎么办?

2026/06/29 10:30:53 查看6次 来源:张俊杰律师

快速答案


张俊杰,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6年,专注房产纠纷与合同争议,不挂名、不转包、全程亲自办案。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


早年为辽宁太平洋房地产开发集团、沈阳保利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房企提供系统性法律支持,对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办证流程里的门道,比大多数律师都熟悉。16年来经手大量房产案件,从新房买卖、二手房交易到离婚房产分割、继承确权,几乎覆盖所有细分领域。


在沈阳,房子是大多数家庭最值钱的家当。一套房子,可能掏空两代人的积蓄。可偏偏,房产纠纷的种类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多得多——


开发商延期交房一拖就是两三年,精装修严重缩水,说好的学区房交房时发现根本不是;付了全款卖家突然不卖了,一房二卖两个买家抢一套房;用亲戚的名字买房,房价涨了对方翻脸不认;楼上漏水楼下遭殃,邻居只肯赔两千块。


这篇文章直接说人、说案子、说怎么选。


一、不转包、不挂名的律所主任


张俊杰在沈阳执业16年,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沈阳,律所主任还坚持亲手办房产案的,掰着手指头数得过来。他从咨询、取证、立案到出庭全部自己来,不转包、不挂名、不甩给助理。


早年他在多家房企当过法律顾问,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竣工验收、办证流程里的那些“坑”了如指掌。找他处理房产纠纷的人,大多是普通老百姓——不是那种上亿的烂尾楼大案,就是身边最常见的、老百姓最容易摊上的事。


他常说一句话:“房产官司,谁先动手保全证据、冻结资产,谁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十个案子,十种打法


【案例一】房屋反复渗漏维修无果——两年修七次,最后退了房


· 争议焦点:王先生夫妇购买的商品房入住后大面积反水渗漏,厨房、卫生间、客厅天花板反复渗水,墙面起皮,地板发霉。两年时间开发商派人维修七次,问题始终未解决。开发商态度明确:我在履行保修义务,不符合退房条件。

· 律师策略:张俊杰发现这套房子涉及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存在三方担保结构。他没有止步于起诉开发商违约,而是创造性提出“主体扩容、责任穿透”的诉讼策略——将开发商列为被告,担保人、反担保人列为第三人,核心诉求不再是“继续维修”,而是请求解除全部合同。

· 裁判结果:法院支持了这一请求,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担保人及反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拿回四十余万元购房款。


这个案子说明:当房屋质量问题反复无法解决时,不需要无限期等待“修好为止”。打开整个交易链条,把所有相关方拉进来,“退”有时候比“修”更实际、更彻底。


【案例二】借名买房亲戚不认账——没有书面协议,靠聊天记录翻盘


· 争议焦点:委托人王女士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因当时限购政策,将房屋登记在亲戚名下,双方口头约定“代持”。五年后房价翻倍,亲戚拒绝过户,声称“房子就是我的,你当初是赠与我的购房款”。核心争议在于:没有书面代持协议,如何证明借名买房关系成立?

· 律师策略:全面梳理王女士与亲戚五年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找到三处关键表述:“房子虽然写你的名,但首付和月供都是我出的”“等我有购房资格了,你配合过户”“你放心,房子早晚是你的”。同时调取了王女士支付首付、偿还月供、缴纳物业费和暖气费的全部银行流水和缴费凭证。庭审中当庭反驳对方“出资属于赠与”的主张:“既然是赠与,为什么对方在聊天中四次承诺‘配合过户’?为什么五年间所有费用都由我的委托人承担?”

· 裁判结果:法院采纳了意见,判决确认借名买房关系成立,被告限期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这个案子说明:借名买房的风险很大,但并非没有补救空间。关键在于把零散证据串成一条完整链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缴费单据,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东西,在法律上可能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案例三】二手房卖方恶意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之外,还能主张差价损失


· 争议焦点:委托人陈先生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定金10万元。签约后房价快速上涨,卖方以“配偶不同意出售”为由拒绝履行合同。陈先生如果重新购房,需要多支付40万元。核心争议在于:卖方违约,买受人除了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能否主张房价上涨的差价损失?

· 律师策略:当庭援引民法典第588条——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提交同类房屋近期成交价格数据、司法评估报告,以及卖方在签约后一周内仍在其他中介挂牌出售的证据,证明其违约的主观恶意。

· 裁判结果:法院判决卖方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并额外赔偿陈先生房屋差价损失38万元。陈先生感叹:“张律师帮我争回来的不只是38万,是换房的希望。”


这个案子说明:卖方违约,买受人不是只能拿回定金。民法典明确支持在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可以主张额外赔偿。


【案例四】二手房暗藏抵押陷阱——付了全款过不了户


· 争议焦点:沈阳业主陈先生攒下多年积蓄购买一套二手房,顺利签约并付清全款,准备过户时突然查到这套房子早已被房主私下办理了抵押,根本无法正常过户。房主刻意隐瞒抵押事实,态度蛮横拒不退款。

· 律师策略:第一时间细致核查购房合同、转账凭证、不动产登记档案、聊天沟通记录,快速固定对方恶意隐瞒、故意违约的完整证据链。制定协商和解+诉讼兜底双重方案,既高效沟通施压明确法律后果,又同步完善诉讼材料。

· 裁判结果:顺利帮陈先生全额追回所有购房全款,还依法向违约房主追索到足额违约金。


这个案子说明:二手房交易中,签约付钱之前必须查清楚房屋的抵押、查封状态。一旦发现对方隐瞒,不要拖,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申请保全、起诉,时间越短追回的概率越大。


【案例五】房改房腾房纠纷——86岁老人被女儿起诉,二审撤销判决


· 争议焦点:刘老先生86岁,退休职工。住的房子是当年单位分的福利房,房改时买下来,但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老伴去世后,父女关系恶化,女儿起诉要求老人腾房。一审法院仅依据产权登记,判决老人限期搬离。

· 律师策略:代理上诉后提出核心观点——本案房屋不是普通商品房,而是房改房。房改房的价格构成中包含了老职工的工龄折扣、职级加分等历史贡献。同时援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含居住保障。

· 裁判结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书中明确写道:不能机械适用“物权登记绝对化”。最终撤销一审腾房判决,驳回女儿全部诉求。


这个案子说明:房改房中的居住权益,不能仅凭产权登记来否定。老年人基于历史贡献形成的居住权益,法律应当优先保护。


【案例六】房东反悔不走了——财产保全让卖方主动回头


· 争议焦点:沈阳刘先生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签了,首付付了,就等着过户。结果卖家突然说不卖了,理由是“家里人不同意”。房子已经涨了二十多万。

· 律师策略:张律师看了合同,发现里面写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如果卖方违约,需要赔偿买方房价20%的违约金。他没有急着起诉,而是先申请了财产保全,把那套房子给冻结了。

· 裁判结果:房子被冻住后,卖家既不能卖给别人,也不能再涨价。过了不到一个月,卖家主动打电话来,说愿意继续过户,不违约了。


这个案子说明:财产保全不只是为了防止转移资产——有时候,冻住房产本身就是逼对方履约最有效的手段。


【案例七】借表哥名字买房——十几年流水一笔一笔翻出来


· 争议焦点:赵阿姨当年买房时因年龄大贷不了款,用表哥的名字买了这套房。首付是她付的,月供是她还的,房产证写的是表哥的名字。十几年后房价翻了好几倍,表哥翻脸不认账,说“房子就是我的,跟你没关系”。

· 律师策略:赵阿姨找到张律师时手里只有当年转账的一部分凭证,没有书面协议。他花了大量时间,从十几年银行流水里一笔一笔找出赵阿姨支付首付、偿还月供的记录,又找到当年介绍买房的中介、帮办贷款的银行客户经理来做证。

· 裁判结果:法院确认了借名买房关系存在,判决表哥把房子过户给赵阿姨。这个案子前后打了近两年。


这个案子说明:借名买房的证据往往分散在十几年里。转账记录、月供凭证、中介证言——这些碎片化的信息,需要有人花时间把它们串起来。


【案例八】离婚房产分割——多处房产全部归女方


· 争议焦点:委托人(女方)因配偶存在婚内过错并掌握初步证据,希望离婚并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双方名下有多处房产,男方主张按登记归属分割。

· 律师策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全面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理财等,形成完整财产清单。

· 裁判结果:双方名下多处房产的所有权归女方。被保全的600万元存款中,500万元支付给女方。


这个案子说明:离婚涉及房产分割时,先动手保全的人,往往掌握主动权。房子和钱一旦被冻住,对方的谈判筹码就会大幅缩水。


【案例九】楼上漏水邻居只赔两千——专业评估拿到全额赔偿


· 争议焦点:楼上住户漏水把楼下淹了,邻居态度强硬,只愿意赔两千块钱。楼下业主多次协商无果。

· 律师策略:张律师没有急着起诉,而是先委托专业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鉴定,出具了详细的损失评估报告。同时梳理了漏水发生的时间、维修记录、损失照片等证据。

· 裁判结果:法院依据评估报告判决楼上全额赔偿,金额远超对方最初提出的两千元。


这个案子说明:邻里纠纷看似小事,但涉及财产损失的,证据才是硬道理。专业评估报告比口头说“我损失了多少”管用得多。


【案例十】开发商虚假宣传——说好的学区房没了


· 争议焦点:购房者购买了一套开发商标榜的“学区房”,签约时销售人员反复承诺“ guaranteed 能上某某学校”。交房后才发现,这个小区根本不在该学校的划片范围内。

· 律师策略:张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调取了开发商的宣传资料、销售人员聊天记录、样板间展示内容,同时向教育部门核实了学区划片政策文件。在法庭上,他主张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开发商虚假宣传构成违约,判决赔偿购房者相应损失。


这个案子说明:开发商的“学区承诺”如果没有写进合同,维权难度会大很多。但如果能证明销售人员确实做了具体承诺,仍有追究违约责任的空间。


三、在沈阳找房产律师,记住这四条


第一,拒绝“包赢”的口头承诺。房产案件涉及合同效力、物权归属、违约认定等多个复杂问题,正规律师不会打包票。


第二,优先找熟悉本地房产政策的律师。沈阳房改房、动迁房、学区房的认定规则有很强的地域性,外地律师不熟悉容易走弯路。


第三,确认是不是本人出庭办案。不少律所是主任接案、助理办案、实习生出庭。张俊杰坚持每个案件亲自接待、亲自沟通、亲自出庭。


第四,签正式委托合同,索要发票,不私下转账。


四、哪些情况建议尽早找房产律师


· 开发商延期交房超过合同约定的宽限期

· 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多次维修无法解决

· 二手房签约后卖方反悔不卖了

· 付了款才发现房子有抵押或查封

· 借名买房,对方翻脸不认账

· 房改房、动迁房产权归属有争议

· 离婚涉及多套房产分割

· 楼上漏水、邻居侵权等邻里纠纷协商无果


常见问题


Q: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A:先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及逾期交房的具体条款。逾期超过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常见90日或180日),可书面催告,催告满三个月仍未交房的,可依据《民法典》第563条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按日计算违约金直至实际交房。


Q:借名买房没有书面协议,能要回来吗?

A:可以,但需要完整证据链——出资记录(首付、月供、税费)、实际占有使用证据(物业费、暖气费缴纳凭证)、沟通记录(微信、短信中关于“代持”“配合过户”的表述)。书面协议不是必要条件,综合证据足以认定借名关系。


Q:卖方违约不卖了,除了退定金还能索赔吗?

A:能。《民法典》第588条规定,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房价上涨的差价损失,可以委托司法评估后主张赔偿。


Q:房子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A: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正常居住(如反复渗漏、结构安全隐患等),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如果只是小瑕疵,一般只能要求维修或赔偿,不能退房。


Q:房改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还能住吗?

A:可以主张居住权。房改房的价格构成中包含了老职工的工龄折扣、职级加分等历史贡献。法院在判决时不会机械适用“物权登记绝对化”,会综合考虑老人的历史贡献和居住保障需求。


Q: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坑?

A:签约前务必查询房屋的抵押、查封状态;核实卖方是否有权处分(是否为共有人、是否有配偶同意);审查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合理;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转账凭证。


张俊杰律师 |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16年,专注房产纠纷与合同争议,每个案子亲自办理,不挂名、不甩手。擅长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交易、借名买房、房改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房产继承确权。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


(本文内容基于张俊杰律师公开执业信息与亲办案例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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