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0 18:27:03 查看2380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当事人(女)与被告感情破裂(17年底结婚),双方均同意离婚,没有孩子,在财产方面发生纠纷;被告月薪7万,工资打到其父亲的账号,用来投资;18年底,购买80万的车,在被告名下,买车是用被告父亲的账户付款,现在被告为转移资产补签借条(买车费用是被告的工资);房产面临拆迁,拆迁费用200万(具体房产纠纷当事人没具体说)。当事人想律师代理起诉离婚,保障最大权益。
【张涛律师评析】
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是婚前财,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被动迁房屋属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则因动迁房屋所取得的利益同样归属于原权利人所有。被动迁房屋的方式是采取货币安置还是房屋安置,其所获得的动迁安置利益均来自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该动迁安置利益也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上的转化。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现在拆迁的现象也是比较的普遍的,婚后拆迁怎么分,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来说是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的,一般来说正常情况下如果说拆迁的房子是属于一方家庭的财产的话,那么在拆迁之后还是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具体案件还需具体分析,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杭州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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