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突发:建群发淫秽视频,检方建议三年以上
2024年2月,武汉洪山区的张某因搭建付费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被警方查获,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武汉市洪山区看守所。
经查,张某以每人9.9元的门槛费吸纳群成员,3个月内发展群友200余人,累计转发淫秽视频120余部、色情图片300余张,非法获利2400余元。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已达“情节严重”标准,建议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张某家属得知后十分焦急,联系到姬志文律师。
辩护核心:两点发力,打掉“情节严重”认定
接受委托后,姬志文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查阅全部卷宗,精准抓住指控的两大漏洞:
1.数量统计重复注水,有效数量未达重罪门槛
检方统计的120部淫秽视频中,有32部为重复转发的失效链接,无法正常打开播放,依法不应计入犯罪数量。核减后有效传播视频仅88部,未达到传播淫秽视频100部以上的“情节严重”法定标准。
2.获利微薄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张某仅收取小额入群费,非法获利数额极低,并非以传播淫秽物品为固定营生;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刑期大幅缩减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姬志文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涉案淫秽物品数量予以核减,认定本案不构成“情节严重”,作出判决:
被告人张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对比检察机关最初建议的三年以上量刑,刑期直接减少两年多,辩护效果显著。
姬志文律师辩护提醒
传播淫秽物品类案件,数量认定直接决定量刑档次,看似简单的数字背后,藏着关键的辩护空间。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此类刑事案件困扰,都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刑事律师,用精准的证据核查争取最公正的处理结果。
